翻页:  1 2 ...9 10 11 12 13 ...52 53

与时俱进的国际奥委会:奥运转播权涵盖互联网和手机+运动员blog开禁

将近四年前(时光飞逝啊),我还在为中国奥委会工作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第28届雅典奥运会互联网指南》,指出直到雅典奥运会,国际奥委会(IOC)尚未作出任何网络视频直播的授权;另一条明确规定则禁止“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在奥运会期间“在网站上连载在线日记”——即写作blog的行为。IOC称这一指南是基于《奥林匹克宪章》的原则。

我当时对此的分析是:这些来自IOC的规定,首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电视转播权执有者和各级赞助商的利益,因此对传统广播电视之外的其他渠道的视频与音频信息传播限制得极为严格,甚至细致到规定“各国国家奥委会网站上的赛事照片连续出现时间不得短于3秒”这种程度。

但是世异时移,国际奥委会终于经受不住互联网和移动浪潮的冲击,转换了观念,承认了新媒体不容忽视的巨大影响力,承认了用户的日常媒介消费习惯。

有消息称:新西兰的一家电视台TVNZ(Television New Zealand )11月已获得了对2008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互联网和手机上的转播权。我已经在国际奥委会官方网站确认了这一消息。报道称TVNZ获得的授权仅限于在新西兰(within New Zealand),我只是好奇:对于互联网如何做到?限定网站访问IP?同样,IOC也已经在8月将当地独家的互联网与手机转播权卖给香港的i-cable,台湾则是“中华电信”获得了相应的网络和手机转播权。至于中国的相应转播权,自3月份至今仍在市场中竞标,结果悬而未决。

2008北京奥运会在信息传播控制方面的另一转变则是:据说IOC已于12月11日洛桑会议中草拟了参加者blog行为准则,允许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等奥运注册参与者有限度的blog行为。参照日本奥委会在多哈亚运会的举动,可能会是限制任何商业性blog写作,包括付酬、网站广告等(google adsense爱好者们警惕哦)。具体细节还得等待正式规定的出台。——消息来源:新浪体育新京报

比较一下四年前的有关规定,你是否会觉得从前过于严苛?

a、运动员官方网页:运动员不得专门为奥运会设立网站。对于运动员已长期拥有个人网站的情况,运动员可以保留该网站,但必须保证没有任何违反NOC规则的广告或商业行为。从内容上,运动员可以在网站上发布关于其个人的观点和评论,但不能发布那些不与该运动员直接相关的话题。运动员的网站也可以使用已注册记者拍摄的照片。

b、个人的照像或摄像:照相机和摄像机(包括有摄像头的手机)仅能用于个人用途。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在奥运场馆或奥运村内拍摄的影像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包括显示在网站上,除非事先获得了IOC的书面同意。

c、手机和录音设备:在指定场馆中,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不能使用任何录音设备(录音机、手机等)来纪录他们的声音或传输同期声以最终用于电视、广播或互联网。

d、在线日记:在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不能在网站上连载在线日记,因为这类似于在赛事期间进行报道,这是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的。当然这些人可以自由地在某个站点上以特殊方式接受记者、网站编辑或大众的采访或提问,但他们自己绝不能为任何媒体(不论电视、报纸还是互联网)采访其他运动员。

其实,奥运会有诸多属性,重中之重便是一场商业盛宴。今日的改变也很难说清,究竟有多少驱动来自金钱。单看IOC将网络转播权剥离开来并卖给各个不同国家/地区便可见一斑——网络本无国界,强行划分,何尝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新媒体参与奥运转播,究竟是为体育增添更多魅力,为奥运精神的传播插上双翼,让更多人更好地享受奥运,还是仅仅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让奥运更加商业化?

————————
附加一点资料:据IOC有关规则,2005年5月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BOB)正式成立。在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BOB服务于16家电视转播商: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
欧洲广播联盟(EBU)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
日本转播联合体(Japan Consortium)
澳大利亚七网络(Seven Network)
新西兰电视台(TVNZ)
韩国转播联合体(Korean Pool)
拉美国家转播联合体(OTI)
亚洲广播电视联盟(ABU)
加勒比地区转播联合体(Caribbean Pool)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国台湾地区转播联合体(Taiwan Pool)
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ASBU)
南非广播公司(SABC)
南非超级体育频道(Supersport)
波多黎各电视台(Telemundo)


关键词:, , , , , , ,

相关文章

被围困的社会·集体智慧


关键词:, ,

相关文章

如是我闻:2007中国新闻业回望

Note: 在搜集一些资料的过程中,发现由《新闻记者》原载(作者:孙正一 柳婷婷)的《2007中国新闻业回望》一文有信息参考价值。烦人的是,如新华网或其他一些网站,都为了点击量把一篇文章分成七八页之多,想加个书签收藏都颇为不便。干脆我自己转载一遍,放在同一页面里。我的直接转载来源是新华网新华网。转载内容如下: Continue Reading »


关键词:, , ,

相关文章

巴黎·凡尔赛之行(中)

书接上回,话说凡尔赛的宫殿其实并不如园林那么美妙。更何况宫殿需花钱买票,园林却是免费而自由的——double free!园内有长达数公里的十字湖可以泛舟,有无尽的绿茵和小径可以慢跑,而且完全对自行车开放。

凡尔赛宫园林

巴黎人的爱运动,短短几天内我们便一再亲身体验。在埃菲尔铁塔下、香榭丽舍大道上、杜乐丽花园或是凡尔赛园林内,处处可见戴着耳机、身着短打的巴黎人在流汗奔跑。在这奔跑之间,自有几分从容,几分骄傲:只有你们游客才会为这千年的历史与迷离的文化驻足赞叹,而我们巴黎人只是生活在其间,享受在其间——因巴黎人的激励,我们回北京后天天去圆明园跑步:)

凡尔赛园林里的跑步者

凡尔赛园林里的跑步者

便是游客,也可租用园内自行车,享受清风拂面的骑行乐趣。

凡尔赛骑行游客

最爱的还是下面这张照片,似乎是母亲和两个女儿,快乐的背影。

凡尔赛骑行游客

在结束那日的宫殿之旅后,中午时分我们在烈阳下开始暴走。后来在google map上粗略测量,这天差不多走了20公里——不过很值得。大小侬宫,还有世外桃源一般的玛丽·安托奈特农庄,永远是美好愉快的回忆!下面多贴图,少说话: Continue Reading »


关键词:, , ,

相关文章

欢迎赞助我们的blog!

Ohmymedia从2005年以来落户Dreamhost(空间域名提供商),从此得到更多快乐:自由的blogging体验,记录行走世界的足迹,同更多人分享思想与知识……我们也一直在认真思考,认真写作。不愿机械地限定这里的主题,而是努力从独特的视角去记录身处的时代,从专业领域出发去表达我们的观点。

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为Dreamhost优质的服务付出金钱的代价:每年的空间费用为119美元(2005年作为注册用户第一年享受到29.99美元的超低折扣),此外我们的两个.com域名每年费用为9.95美元(刚从国内注册商转移到了Dreamhost)。

我们并没有财务困难。但是仍然欢迎你赞助本站的域名及空间费用。

如果:

  • 你曾因我们的文字或图片发出会心或轻松的微笑
  • 我们的观点曾引发你思考
  • 我们提供的信息曾对你有所帮助
  • 你还期待在这里读到更多有趣、有价值、有意义的内容

那么不妨用赞助的方式来表达你对我们的支持—— Donate towards my web hosting bill! ——点击此图标将进入dreamhost提供的赞助页面,你可以由此选择捐助金额(1美元/2美元/5美元),此后将进入Paypal的支付页面,如果没有Paypal帐号,也可以使用信用卡和借记卡进行支付。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在你的blog/个人网页中链接/转载本文,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赞助:)

当然,你还可以选择别的方式支持我们:继续关注、浏览、订阅、链接 OhMyMedia.com,继续分享这里任何你感兴趣的内容,参与讨论和互动,完全免费:) 在可以预期的未来,我们将努力让这里变得更精彩,更有价值。

——————下文是对赞助细节的说明———————

1、本blog中出现的此图标: Donate towards my web hosting bill!

及此链接:http://www.dreamhost.com/donate.cgi?id=9016

均指向 Dreamhost提供的捐助页面。所支付的金额将直接进入我们在Dreamhost的账户,不能提取现金或转帐,只能用于支付在该公司的域名、空间等费用。

2、你可以选择赞助金额1美元/2美元/5美元,点击相应链接后,将进入Paypal的支付页面。如果你有paypal帐号,将是非常安全和方便的支付过程。如果你没有paypal帐号,在该页面上也将找到用银行卡、信用卡支付的链接入口。

3、根据Dreamhost的说明,所有捐助的款项要扣除5%作为手续费,另外再扣0.3美元(There is a processing fee of 5% plus $0.30 deducted from donations before they are applied to your bill)。也就是说,如果你支付2美元,最终进入我们在dreamhost账户的金额是1.6美元,依此类推。

4、不论你是否赞助我们,谢谢你读完全文的耐心 :D


关键词:, , ,

相关文章

数字原生代/数字移民

Digital Natives/Digital Immigrants,原出处在Marc Prensky的文中有所提及。哈佛法学院的Digital Natives Project这样描述:

Are all youth digital natives? Simply put, no. Though we frame digital natives as a generation “born digital,” not all youth are digital natives. Digital natives share a common global culture that is defined not by age, strictly, but by certain attributes and experiences related to how they interact with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formation itself, one another, and other people and institutions. Those who were not “born digital” can be just as connected, if not more so, than their younger counterparts. And not everyone born since, say, 1982, happens to be a digital native. Part of the challeng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understand the dynamics of who exactly is, and who is not, a digital native, and what that means.

我现在对”global culture”之类的提法有点敏感。因为真的存在所谓“全球文化”的共同体吗?从上面的描述中,似乎只能想象出基于英语国家的青少年文化/流行文化所滋养的人群。语言或者文化,在“数字原生代”中间也同样是高墙深垒;即便承认Digital Natives的存在,来自日本的、来自中文国家地区的、来自中东伊斯兰国家的”native”们,难道会有很多可以共享的文化吗?

当然全球化带来了麦当劳、Ipod、好莱坞、WOW……但不同的语言/文化所圈出的人群,通常只在其内部交流相似的体验,人群之间的跨文化/语言交流共享是微乎其微的。即便在中文数字疆域内,中/港/台/新加坡似乎就是迥异的圈子。身在大陆的你当然可以访问其他国家地区的中文网络,但最终你能认同并愿意参与互动的,还是大陆的这个圈子。——我想说的是,即使你是美国的”digital natives”,一旦你身处日本或者中国的”digital natives”的社会网络中,你仍然会发现自己是immigrant。

MIT的Henry Jenkins教授也不太赞同“数字原生代/移民”这样的隐喻。但他的出发点有所不同。他认为,“迷文化”(fan culture)至少可追溯到二十世纪早期,而游戏玩家中二三十岁的人也并不比十来岁的少,因此这种传统的“上一代”与“下一代”观点的翻版,似乎也不能很好地解释当前的新现象:代际之间存在全新的方式和全新的空间,来进行与以往迥然不同的互动,成年人和青少年有机会平等交流、互相学习、共享文化。此外,“移民”完全有可能超越“原生代”——在美国硅谷为各公司创造财富的IT精英中,有多少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在数字领域内,他们早已超越美国本土大多数人,这是另一种隐喻。

他的观点似乎有点这个意思:虽然我的年纪是你的两倍,但我依然很酷,甚至可能比你更酷:)


关键词:, , ,

相关文章

四校博士生工作坊·“新闻之未来”研讨会

上周末有两天去了伦敦市中心,都是去参加学术活动。

周五去了威斯敏斯特大学的摄政校区(Regent Campus)。这个工作坊(workshop)每年举行两次,参加者是来自威斯敏斯特大学、伦敦政经学院、伦敦大学戈德史密斯学院和伦敦城市大学的传播与媒体研究相关方向的博士生及哲学硕士生(MPhil,英国学制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的硕士学位),通常要求参加者已经在攻读学位的第二年及以上,已经开始自己的学位论文研究与写作。这个工作坊的目的,正是给各校学生提供当众陈述自己的研究现状并获得同行意见建议的机会。又据说有些心气高的学生,会把它当成校际比武大会来看待:)

这次大约有30多个学生陈述研究并回答提问,分了两个会场,还是从早上九点半一直排到晚上五点半。研究选题看起来颇为多元,大致包括传播政策、媒体与认同、新闻与民主、新传播技术、用户与赋权等主题。但方法论上似乎质化的实证研究占了绝大多数——至少我听到的十几个研究中,没有一个采用了统计学量化方法。这和我所听闻的英国传播与媒介研究在方法上的整体偏好相一致。当然,实证是必须的,假设、问题、发现、辩论等是必须的,纯理论探讨而不进行实际个案分析研究的学位论文,在英国是难得一见的。

我比较感兴趣的几篇,包括在线游戏的生产过程研究,社会性网络中的用户产生的公民行为(”User-generated citizen activism” in the Social Web),及ICT对公众自治的影响等。以及,现在可以经常见到“下蛋的母鸡”们了(钱钟书语),这次见到的是David MorleyMichael Schudson

周六一大早起来,外面下霜了。坐城市铁路从伦敦西北到了东南。戈德史密斯学院拿到125万英镑的资助要做一个“媒介研究项目:空间、连接与控制”,于是召开一个inaugural symposium,类似启动发布会,题为“新闻之未来”。

如愿以偿见到James Curran :) 听老先生抑扬顿挫地力陈娱乐导向、市场驱动的媒体与公共媒体相比较更不利于民主,并以来自丹麦、芬兰、英国、美国的数据来分析两者在公共事务和国际问题方面的关注程度之差异。

由于是项目启动会,自然不曾有什么研究发现,演讲和讨论也就略嫌泛泛。这次会主要围绕他们这个项目的第一个子项目展开,讨论在blog和摄像手机的时代做新闻的空间,国会、政治与blog的互动等等。其实我更感兴趣的是这次没有涉及的第二个子课题:无所不在媒介时代的元数据(Metadata in the Age of Ubiquitous Media),包括:XML和RSS-feeds如何改变网络面貌和用户习惯,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如何控制和阻断信息的流通及人们的反应,以及从传统知识分类方法向“folksonomies”、即诸如del.icio.us之类的自下而上的用户生成式的分类的转变。听起来都蛮有意思,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有后续的研讨会?

——————一本正经到此结束的分隔线——————

贴点照片娱乐一下吧。 Continue Reading »


关键词:, , , , ,

相关文章


翻页:  1 2 ...9 10 11 12 13 ...52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