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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新媒体传播学年会小结

时间过得很快。

在温暖的广州,开完了2010年新媒体传播学年会。回到北京后,隔天又到韩国,在寒风里冻得耳朵发红。航空技术缩短了地球两点之间的距离,飞越上千公里所耗费的时间,甚至少于从北京的一端到另一端的通勤之旅。这给人以错觉,仿佛大地的宽广不再值得敬畏,崇山峻岭或江河湖海这样的造物奇迹也只作为风景而存在。

坐在首尔的COEX中心,回忆好像已经结束许久的新媒体传播学年会。一个学术圈子里的大牛与新人,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不惜在一个电脑中介沟通技术高度发达的年代里,忍受旅行的辗转和不菲的旅费,为的是看看老朋友们好不好,看看别人都在做什么研究,看看会不会认识有意思的新面孔。

国内的新媒体传播研究越来越热。来自不同学校的数位老师都谈到,与新媒体有关的选题,在如今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生论文中占据很大比例。

量化研究方法得到越来越多的推崇。这次获奖的四篇学生论文,全部是采用量化研究方法。

会议本身的形式也在变化。终于有了除幻灯片之外的“新媒体”形式,微博成为此次年会最大的特色。在开幕式上,讲台左右的两块幻灯屏幕,分别打出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针对此次年会的微博墙。尽管演讲者看不到这两块屏幕,但场下数百名听众的目光却不时被吸引过去。演讲者的观点得到即时的直播和评论;现场与世界其他角落之间、现场听众之间借此形成互动。当台上嘉宾讲“云计算”时,微博墙上出现了有关的一则笑话,彷佛是另一种阐释,又或另一种揶揄。这样的会议形式的确是新生事物。

然而问题也多多。负责年会直播的门户网站编辑并非学术界人士,对演讲者们的观点似懂非懂,常有断章取义,更不用说错字别字了;演讲者无法对这种“微博直播”进行内容审定,却要为其被歪曲或误解的观点承担责任;听众之间的互动常常是流于肤浅,甚至演变为各校学生、各位名师的弟子和粉丝们的秀场,当范以锦院长讲话时,微博墙的大屏幕上出现“范范”、“可爱”等字眼,当胡泳讲话时则是“儒雅”“好帅”和一串惊叹号,场下自然是窃笑不断。热闹和喧哗吸引了注意力,演讲者的观点就有可能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思考。

九场研讨会中有关微博的那一场听众也特别多。

这次年会上还见到清华金兼斌教授的两位高徒,一硕一博,20出头的他们具备了相当好的学术素养,此次参加年会的论文也获得了最佳学生论文奖,这与金老师的严格要求和精心培养密不可分;更为可贵的是他们对学术的热情,在几天的相处中,在观光、购物和餐桌上,他们总能三句话不离本行地回到学术话题的讨论上。在我近年所见的学生之中并不多见,如果坚持下去,相信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看到他人的努力,对自己当然也是一种激励。这也算是我参加此次年会的一大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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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研究之范式转移

下文是阅读《传播与社会学刊》第二期(2007)之“学术对谈:数码传播与传播研究的范式转移及全球化”后的一点笔记。这一学术对谈是我参加过的一次学术会议上相关讨论的整理。新媒介/新科技的出现,有没有带来传播研究的范式转变?对于这个问题,参与讨论的几位学者,较为明显地依据其治学立场而呈现出不同的态度。

Nicholas Garnham:
数字化不意味着认识论的改变。基本的社会问题依然如旧。但互联网的使用为传播模式研究提供大量数据。

William Dutton:
互联网研究带来两方面好处:一是发现某些旧有理论和框架不再适用,二是研究和理论得以进一步全球化,互联网既是工具,又成为不同领域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传统的人共同讨论的焦点、共同话题,促进不同国家和文化的交流。

祝建华:
传播学关心的根本问题始终在那里,互联网和新科技提供了测试这些问题的新途径。新媒体技术开拓了看待不同议题的视野,包括新出现的问题

John Pavlik:
技术的作用在于重塑媒介传播和传播环境的性质。马克思提出的有关社会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的观点,掌握生产方式的人掌握巨大权力,控制思想进而控制社会。互联网和新科技带来生产和分配方式的变革。孟加拉经济学家因其小额贷款(研究)的成就而获得2006年诺贝尔奖。大众媒体的概念正发生戏剧性转变,变为较小型的媒体。全球化背景下的数字网络,一是传播形式多对多,二是媒介过滤作用削弱,看各种力量如何把关,三是个人首次拥有直通全球受众的渠道,尽管这受众可能只有三个人,但或许远在万里,身处他国。

杜骏飞:
因意识形态和时代进程的独特,中国大陆传播学者面对独特的问题。网络社会景观的核心是权力与意志的角逐,又有什么地区的数字革命的独特、激烈、深刻性,比得上在当下的中国呢

Vincent Mosco:

我们是传播学学者,我们研究资讯,我们研究受众,我们研究传播的产制。传播的工具有很多种,但是传播的主体始终是人类。传播如何进行,通常是由他们在历史和社会当中的位置所决定的。他们的议程是什么?他们的阶级背景是什么?他们与权力的关系如何?他们的种族归属如何?这些都是理解传播的重要问题。对我来说,这更是研究的起点。……

传播学的研究正变得更加国际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更具批判性,但是研究的焦点仍然在于传播的内容和受众。“受众”这一概念也许应该从我们的论著中撇除,部分原因是,这一概念是市场催生出来的,本身不是一个学术概念。相比之下,我们倒是较少关注劳工,较少关注那些处于资讯传播的生产和分销链条当中的人们。在研究传播和社会产制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更多地关注那个社群。

李金铨的总结:

Marshall McLuhan的技术决定论影响甚大,到Raymond Williams力斥其非;Ithiel de Sola Pool的“软性”技术决定论,声称科技发明促进资讯自由、多元与平等,到Herbert Schiller,从左派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说明新科技是霸权国家和霸权阶级宰制的工具。

大致说来,从社会理论强调科技“社会制度化”的学者,比较怀疑科技能为传播研究带来“范式转移”;从经验研究出发的学者一致觉得,新科技带来种种好处,例如发掘新的变项、扩大参与跨文化研究的能力等等,但他们并未盲目乐观,并未以为新范式即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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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Jenkins: 为什么学者应该Blog?

Henry Jenkins教授作为新媒体领域研究的先驱之一,在运用新媒体推进学术研究方面亦不乏探索。近日他在自己blog里发表了一篇名为“为什么学者应该BLOG”(Why Academics Should Blog…)的文章,颇值得从事学术研究者借鉴。中国的互联网发展繁荣,ICT技术并不落后,各高校、院系、研究团体也都有自己的网站。但是在应用ICT建构学术共同体、真正促进学术研究与公共利益的良性循环方面,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Oh My Media 能尝试着为中国的媒介与传播研究做些什么呢?这也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

现将Jenkins教授文章粗略翻译如下,下文的“我”都是指代Jenkins教授:

继在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上发表文章后,我将和我blog的读者分享,如何应用新媒体技术来拓展我们的研究项目在公众中的影响,这些技术使我们有机会成为公共知识分子,也给研究带来诸多助益。

在“9·11”之后的一周,MIT比较媒介研究项目(comparative-media-studies program)的师生、员工、校友们共同创造了一个网站(re:constructions),初衷是促使公众思考媒体在塑造我们对全国性悲剧的反思中所扮演的角色。在一个紧张的周末,学生们拍电影短片,找引语,写文章,联系遍布世界的朋友与家人。网站上线时,我们有了超过100个条目,涵盖30多个国家的媒体对此袭击的报道。

re:constructions这个网站代表了我们的新的研究生项目的转折点,如果将我们所研究的新技术运用于开启关于媒介变迁的大规模公共对话,会发生什么呢?这个网站是个好榜样。今天,the comparative-media-studies的主页(http://cms.mit.edu) 放置了七个不同blog的feeds,分别对应于某个研究团体或教师。我们的网站也定期提供在MIT举行的学术会议与讨论的podcast (如 Futures of EntertainmentMedia in Transition)。我自己的blog, Confessions of an Aca-Fan, 每天吸引着几千名读者。最近我们也决定把硕士论文放到网上来( masters’ theses online )供全世界的研究者阅读。这些努力确实产生了效果,对于我们和他们的关系:在读学生、未来的学生、毕业生、教师、新闻媒体、公众、其他读者。

在读学生。我们的学生来自许多学科与职业背景,毕业后去向也形形色色。早先,几个学生开始开设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blog——既是为了促使他们经常写作,也是为了得到针对其观点的反馈。例如Ilya Vedrashko, 的blog,Future of Advertising, 很快就成为业内人士和记者的宠儿。该blog带来了可观的新的联系与资源,支持了他的研究。他也因此得到了一些公司的工作要约,甚至有个大公司还特别为他创造了一个职位。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后来的学生blogger身上。他们获益良多,从写作关于 “serious games”, hip hop culture, music distribution, data visualization, media policy的相关blog之中。他们的工作带来的是和重要的思想家和专家的联系。过去,学者们在成为其所在领域的高级专家后才渐渐拥有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声誉;如今越来越常见的是,年轻的研究者们使用blog作为建构声誉的资源,特别是在那些权威尚待树立的跨学科领域中。

当我自己开始写blog之后,我得以广泛展示学生们的写作,从而鼓励他们完善课堂作业,使之成为可与普通读者分享的东西。一些学生因此收到出版他们著作的邀约。很多教学项目会促使其学生致力于学术出版,但我们也看到了帮助学生培育其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技能、并设法将其观点转化为可以面向多元受众、跨领域传播的公众话语的价值所在。

当我的blog上线之际,有个读者拿它和MIT’s Open Courseware project来比较。后者将大学的课程材料向公众开放。Open Courseware允许公众访问MIT的教育内容,blog则提供了见证教育过程的机会。Blog上的日日进展,令人有机会一瞥研究文化,以及我们如何思考领域内当下的话题。

在主页上运行这些blog的feed,意味着无需项目管理者有意识地努力工作,站点也能持续更新。学生们将习惯于每日浏览我们的网站,也因此更容易看到我们张贴的通知,使得信息更通畅。

未来的学生。 我们招收的学生中,越来越多人将这些blog列为他们了解“比较媒介研究项目”的最主要途径。随之而来的新生更深刻地理解我们的项目,以及对于他们的兴趣如何与我们的研究相结合。这些blog提升了申请人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被录取的候选人的注册率。在新生九月份来校之前,他们已经更好地整合在我们的项目之中了。

毕业生。 当许多大学开始思考终生学习的价值之时,我们的毕业生已经持续地保持与在校师生的联系,即使已毕业多时。我们的这些blog会报道学生们的工作,日志文章也与毕业生们工作所在的产业的信息相关联。

教职员。 Blog的文章代表了所谓的”just-in-time scholarship”,对相关领域的当下发展提供了深入思考。因为它们是为大众而非专业读者所写,这些短文对本科教学非常有用。我们发现越来越多同事使用blog文章或podcast作为课堂讨论和其他教学活动的跳板。因为这些内容有了广泛固定的读者,得以用我们的blog展示来自全球的同事们的创新观点与研究成果。通过我的blog,我时常提供与其他触及我感兴趣领域的学者的访谈。这些学者中的一些人已经开始自己的blog生涯,并为通过我的网站得到的公众反响而欣喜。

去年夏天,我对在“迷研究”(fan studies,对于电视、电影、漫画、游戏的粉丝们的草根创造性表达的研究)领域持续不断的性别冲突作出了反应。我主持了一系列在此领域的男性和女性研究者之间成对进行的对话。 这样的“二重唱”运用了一些写作工具,例如Google Docs,来共同建构来自地球各个角落的会话。在六个月内,总共有超过30名学者对此论坛做出贡献。大多数人都因其blog对话,而在学术会议上呈递了panel讨论的计划,或者有了合作写书的计划。

新闻媒体。 我们的blog提供了一个平台,不仅将我们的研究发现和学术会议公诸于众,而且让新闻媒体也对我们认为应该注意和思考的议题产生了兴趣。学者曾经被置于被动地位,只是去回答记者的问题。但Blog行为把学者放在了更积极的地位上,围绕他们的研究主题更积极地参与流行的争论。

在一次访谈之后,追加一篇blog文章,可以让我们向感兴趣的读者提供更多信息或者纠正一些错误信息。如今一部分读者在媒体上看到来自某学者的有趣的引语时,会上网寻找更多的信息。

普通公众。 我们的社会正处于深远的媒介变迁之中,此变迁影响我们生活的每个方面。人们极其渴求对变化中的媒介图景的洞察。作为忠实的“信息经纪人”,学者们应当成为更为专业的对话的桥梁。我们的blog的读者,远远超出学术界的范围——试图培育新媒介素养(new-media literacy)的公立学校老师,试图理解消费者行为转变的媒介产业人士,寻找参与和聚集新模式的广告执行者,想要理解他们热爱的对象的粉丝和玩家们。因为我们的项目有许多blog,我们可以获得并保持多元的读者群体。

读者。 我开始自己的blog是在出版我的新书 Convergence Culture: Where Old and New Media Collide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6)前的几个月。随时间推移,该blog成为那本书成功的关键。许多努力校订自己著作的作者们,常会因为有价值的细节最终被编辑砍掉而感到郁闷。拥有一个blog,让我可以发布那些正式出版的书中被拿掉的内容,那些本来很有趣但却有碍于辩论流畅的东西。对于以当代文化为写作题材的人,另一点让人丧气的是,世界变化太快,以至于一些细节在书出版前就已经过时了。拥有一个blog,允许我回溯一些案例的历史,解释这样那样的变化,处理最新的发展。我可以针对不同类型读者强调此书的不同方面,从而拓展了书的潜在市场。Blog可在全球范围内阅读的特点,也有助于提升那些翻译出版该书的兴趣。

你会怎么做?关键在于,运转一个blog是一项承诺和义务,应该被视为你职业的一大堆义务的一部分。当我最初以学者身份开始blog之时,曾向其他blogger寻求建议。他们强调的是,重要之处在于设置发表你blog的日程表并且坚持它。至于你到底是每周写一次还是每天写一次,这倒不要紧,重要的是你得坚持添加内容。否则,在任何一天不去写一篇blog文章都是非常容易的。然后经过一段时间,这种偷懒的诱惑的积累会让你最终远离blog。在你的“困难时期”,设置截止日期和有策略地生产内容非常重要,某种程度的“纪律”会让你一直保持动力。

作为一个学科的媒介研究,本就包含了作为分享我们学术研究的渠道的新媒体平台的潜在可能。我们领域内越来越多年轻和年长的教职员成为blogger。同时,媒介学者们也携手共建大的项目,像每周网络杂志 Flow, 它的内容相关于当代电视与数字文化,以及 In Media Res,每天提供一名媒介学者的短视频和评论。

相同的方法也可被运用到各种学科领域,学者们履行着更大的承诺和义务,将其发现更广泛地传播,并以深刻和及时的方式回应当下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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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Jenkins: Convergence Culture 融合文化

convergence cultureMIT CMS(麻省理工学院比较媒介研究)主任Henry Jenkins教授在2006年出版的著作, Convergence Culture: Where old and new media collide (London: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6),读来并不艰涩,倒有几分畅销书之生动活泼。书中阐释的“融合文化”(convergence culture),也是近年风行于欧美新媒体学界与业界的概念。值得关心web2.0发展的人一读。

2008/04/03 update: 这里 是 Convergence Culture Consortium (C3)的网站,以及其weblog

目录:
Introduction:”worship at the altar of convergence”: a new paradigm for understanding media change
1 spoiling Survivor: the anatomy of a knowledge community
2 buying into American Idol: how we are being sold on reality TV
3 searching for the origami unicorn: The Matrix and transmedia storytelling
4 Quentin Tarantino’s Star Wars? Grassroots creativity meets the media industry
5 why Heather can writer: media literacy and the Harry Potter wars
6 photoshop for democracy: the new 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tics and popular culture
Conclusion: democratizing television? the politics of participation

以下为读书过程中的若干摘译片段,以备查考。最直观的感受是,这种美国式的对市场的亲近、对技术的拥抱、对未来的乐观,和英国学者的通常风格真是大相径庭。

欢迎来到融合文化,这是新旧媒介碰撞之所,是草根媒体与公司媒体交叉之所,是媒介生产者的权力与媒介消费者的权力以不可预期方式互动之所。

本书关于三个概念间的关系——媒介融合(media convergence),参与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utre)和集体智慧(collective intelligence)。

关于“融合”,我指的是跨多种媒体平台的内容之流(the flow of content across multiple media platforms),多种媒体产业间的合作(the cooperation between multiple media industies),以及媒介受众的迁移习性——在搜索心仪的娱乐体验的过程中,他们可能前往任何地方(the migratory behavior of media audiences who will go almost anywhere in search of the kinds of entertainment experiences they want)。“融合”一词可用于描述技术、产业、文化和社会变化,这要看谁在谈论它,以及谈论者自认为在谈什么。

媒介内容跨越不同媒体系统、经济系统和国境的循环过程,严重倚赖消费者的积极参与……“融合”不应仅被理解为主要是个用一种媒介设备提供多种媒介功能的技术过程。相反,“融合”代表的是一种文化转型:消费者被鼓励去寻求新的信息并在弥散的媒介内容中制造出关联。

“参与式文化”这个术语,相对于更早的概念如消极的媒体观看(passive media spectatorship)。与其说我们在讨论媒体生产者和消费者所扮演的不同角色,毋宁说如今我们将二者都视为彼此互动的参与者。公司,以及在媒体机构中的个人,仍然比任一消费者个体甚至消费者群体拥有更大的权力。而部分消费者又比其他消费者有更强的能力去参与这一新近涌现的文化。

……融合发生在消费者个人的大脑、及与其他消费者的社会互动之中。我们每个人用以建构个人神话的那些比特和片段,均采撷于媒体资讯的洪流,并被转化为我们赖以理解日常生活的资源 (Each of us constructs our own personal mythology from bits and fragments of information extracted from the media flow and transformed into resources through which we make sense of our erveryday lives)……消费已成为集体过程,那就是本书所谓之“集体智慧”,一个来自法国赛博理论家Pierre Levy的术语。我们无人能知天下事;我们人人可知某些事;我们可将这些片段结合起来,如果汇集我们的资源与技巧。集体智慧可被看作一种媒介权力的另类来源(Collective intelligence can be seen as an alternative source of media power)。我们正在融合文化之中的日常互动里学习如何运用这种权利。现在,我们更多地将这种集体智慧用于休闲娱乐,但很快我们将会把这类技能用于更为“严肃”的目的。

……娱乐内容不再是跨多媒体平台流动的唯一事物。我们的生活、关系、记忆、幻想、渴望都在跨媒体渠道而流动。

……如我们所见,融合既是自上而下的企业驱动的过程,也是自下而上的消费者驱动的过程。企业之融合与草根之融合并存。媒体公司正学习着如何促进其媒体内容的跨平台流动,以拓展其利润和市场,巩固视听受众的支持。消费者则在学习如何使用多种不同媒介技术将媒介之流置于自身掌控之下,并与其他消费者展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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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获得北京奥运互联网与手机平台独家转播权(中国大陆及澳门)

非常巧合的是,就在我昨天刚刚写下与时俱进的国际奥委会:奥运转播权涵盖互联网和手机+运动员blog开禁一文几个小时之后,国际奥委会便正式宣布CCTV.com(央视国际)获得北京奥运互联网与手机平台在中国大陆及澳门地区的独家转播权的消息。CCTV.com新浪新华网等网站均有所报道。

昨天我提到,2008北京奥运会将是奥运史上和新媒体史上的里程碑——此前国际奥委会从未将转播权授予传统广电媒体外的互联网/手机传播平台。现任ICO主席Jacques Rogge如是说:

“……We look forward to working with our broadcast partner CCTV and its digital arm, CCTV.com, to bring the excitement of the Olympic Games to a new generation of fans in China.”

IOC执委及电视与新媒体委员会成员Richard Carrión则表示:

“The Beijing 2008 Olympic Games will break new boundaries in terms of digital Olympic broadcast. It was important for the IOC to make sure that all potential partners understood the value of the rights and demonstrated that they would fully exploit these rights in mainland China, whilst also providing satisfactory guarantees of anti-piracy and security measures. By granting digital rights to CCTV.com, the IOC believes CCTV.com’s digital team will work closely with the broadcast team at CCTV to develop joint executions across media platforms. This will ensure Chinese Olympic fans have access to the best possible Olympic coverage in 2008.”

毋庸置疑,北京奥运将成为CCTV拓展其新媒体业务的绝好机会,且看它能否把握。我仍然好奇于技术细节:IOC沿用过去广电媒体转播权的思路,将互联网转播权圈定在地域范围内,例如香港、台湾、新西兰及此次的中国大陆与澳门,但如何限制用户的跨地域访问呢?如果有这样的限制,究竟是希望将奥运的excitement更多更好地带给新一代粉丝,还是出于商业利益最大化考量生生画出的大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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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的国际奥委会:奥运转播权涵盖互联网和手机+运动员blog开禁

将近四年前(时光飞逝啊),我还在为中国奥委会工作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第28届雅典奥运会互联网指南》,指出直到雅典奥运会,国际奥委会(IOC)尚未作出任何网络视频直播的授权;另一条明确规定则禁止“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在奥运会期间“在网站上连载在线日记”——即写作blog的行为。IOC称这一指南是基于《奥林匹克宪章》的原则。

我当时对此的分析是:这些来自IOC的规定,首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电视转播权执有者和各级赞助商的利益,因此对传统广播电视之外的其他渠道的视频与音频信息传播限制得极为严格,甚至细致到规定“各国国家奥委会网站上的赛事照片连续出现时间不得短于3秒”这种程度。

但是世异时移,国际奥委会终于经受不住互联网和移动浪潮的冲击,转换了观念,承认了新媒体不容忽视的巨大影响力,承认了用户的日常媒介消费习惯。

有消息称:新西兰的一家电视台TVNZ(Television New Zealand )11月已获得了对2008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互联网和手机上的转播权。我已经在国际奥委会官方网站确认了这一消息。报道称TVNZ获得的授权仅限于在新西兰(within New Zealand),我只是好奇:对于互联网如何做到?限定网站访问IP?同样,IOC也已经在8月将当地独家的互联网与手机转播权卖给香港的i-cable,台湾则是“中华电信”获得了相应的网络和手机转播权。至于中国的相应转播权,自3月份至今仍在市场中竞标,结果悬而未决。

2008北京奥运会在信息传播控制方面的另一转变则是:据说IOC已于12月11日洛桑会议中草拟了参加者blog行为准则,允许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等奥运注册参与者有限度的blog行为。参照日本奥委会在多哈亚运会的举动,可能会是限制任何商业性blog写作,包括付酬、网站广告等(google adsense爱好者们警惕哦)。具体细节还得等待正式规定的出台。——消息来源:新浪体育新京报

比较一下四年前的有关规定,你是否会觉得从前过于严苛?

a、运动员官方网页:运动员不得专门为奥运会设立网站。对于运动员已长期拥有个人网站的情况,运动员可以保留该网站,但必须保证没有任何违反NOC规则的广告或商业行为。从内容上,运动员可以在网站上发布关于其个人的观点和评论,但不能发布那些不与该运动员直接相关的话题。运动员的网站也可以使用已注册记者拍摄的照片。

b、个人的照像或摄像:照相机和摄像机(包括有摄像头的手机)仅能用于个人用途。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在奥运场馆或奥运村内拍摄的影像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包括显示在网站上,除非事先获得了IOC的书面同意。

c、手机和录音设备:在指定场馆中,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不能使用任何录音设备(录音机、手机等)来纪录他们的声音或传输同期声以最终用于电视、广播或互联网。

d、在线日记:在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不能在网站上连载在线日记,因为这类似于在赛事期间进行报道,这是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的。当然这些人可以自由地在某个站点上以特殊方式接受记者、网站编辑或大众的采访或提问,但他们自己绝不能为任何媒体(不论电视、报纸还是互联网)采访其他运动员。

其实,奥运会有诸多属性,重中之重便是一场商业盛宴。今日的改变也很难说清,究竟有多少驱动来自金钱。单看IOC将网络转播权剥离开来并卖给各个不同国家/地区便可见一斑——网络本无国界,强行划分,何尝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新媒体参与奥运转播,究竟是为体育增添更多魅力,为奥运精神的传播插上双翼,让更多人更好地享受奥运,还是仅仅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让奥运更加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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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一点资料:据IOC有关规则,2005年5月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BOB)正式成立。在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BOB服务于16家电视转播商: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
欧洲广播联盟(EBU)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
日本转播联合体(Japan Consortium)
澳大利亚七网络(Seven Network)
新西兰电视台(TVNZ)
韩国转播联合体(Korean Pool)
拉美国家转播联合体(OTI)
亚洲广播电视联盟(ABU)
加勒比地区转播联合体(Caribbean Pool)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国台湾地区转播联合体(Taiwan Pool)
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ASBU)
南非广播公司(SABC)
南非超级体育频道(Supersport)
波多黎各电视台(Telemu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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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Webocracy的辩论

这是去年10月间,San Francisco Chronicle邀请两位互联网评论家进行的对谈,题为Debate 2.0: Weighing the merits of the new Webocracy。辩论双方,分别是《长尾理论》的作者Chris Anderson和另一位Andrew Keen(著有The Cult of the Amateur一书,没有看过,但从他的发言来看,应该是对“业余者当道”的质疑和批判)。我是从NANI的piracy log里得到的信息。NANI还把它译成了中文:,更提供了来自New Yorker的关于citizen journalism和wikipedia的两篇文章:Amateur Hour: Jounalism without journalists.Know It All: Can Wikipedia conquer expertise? 实在是非常感谢NANI。

细读了这场辩论的文字记录。短时间的口头讨论难以深入,但其中涉及了互联网现阶段发展(不论你是否认同web2.0这个名词)乃至信息社会目前的一些关键问题。把那些具体互联网应用例如wikipedia、youtube等等暂时放在一边,他们谈到的问题大致包括:

1、技术让文化变得更好还是更糟?

2、“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和“代议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哪个更好?或者说,普通民众智慧的集中(Keen质疑,有可能吗?)与精英政治哪个更好?

3、类似于1和2,技术有足够能力让amateur们都“just do it”起来,并且从中筛选出更多的天才、优秀者吗?

4、媒介的”免费”问题、广告机制及其对文化的影响?

5、 “新闻”与“信息”的差别?如何看待新闻“客观性”(objectivity)?就信息的过滤方式(或曰gatekeeper)而言,如今和过去的模式哪种更好?

6、小众文化/市场(tribal culture或niche market之类)的趋势,会不会使得社会原子化、碎片化——keen的说法是“result in less community”?如果真是这样,这种变化是更好还是更糟?

——老实说,这些问题每一个都被经年累月地争论,每一个都可以(或已经)写上好些本书。例如问题1,即便不去说哈贝马斯、麦克卢汉等经典论著,去年也有本美国人写的书《坏事变好事:大众文化让我们变得更聪明》试图证明:数十年来大众文化的熏陶即使没让人们中最聪明的人有所进步,至少已经让人们的平均智商与情商更上一层楼。又如问题5,堪称经典的就是罗伯特·哈克特与赵月枝合著的《维系民主》一书,用数十万字探讨作为一种体制的“客观性”的多层含义和在新闻实践中的影响,以及它与西方民主政治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些问题之所以争论不休,是因为其中的大部分,不是“应该”如何回答才正确,而是“愿意”如何回答将决定现实发展的方向。

Anderson的”Long Tail”是非常有魅力的一种理论模型,因为它足够简单而且有说服力。他积极乐观,相信“进化、民主和资本主义”的强大力量。身为“连线”杂志主编的他大约代表着全世界很大一批IT从业者的立场和信念。他在讨论上述问题时,显示了对当下互联网发展敏锐而深刻的认识,就技术细节来说,他的描述都挺准确的。包括技术是个人能力的“启动器”,降低了各种事情的准入门槛,可以让所有业余爱好者just do it——然后由某种“过滤器”来从草根中选拔出新的精英,或者帮助个人从“长尾”中找到自己关心的玩意儿,所谓的从“几百万个声音”中过滤出那么几十种想要的。

另一方Keen在自己创业前曾在大学里教过政治学,因此确实“精英”意识浓一些。一方面他对媒介运作未必特别熟悉,包括媒介的“内容商品”与“受众商品”的区分(后者最早是Dallas Smythe提出的概念)、金融经济/文化经济(应该是John Fiske提的)的区分,因此在这方面辩论中有些乏力;另一方面他又本能地拒斥广告对文化造成的损害,质疑极端的个性化和个人主义倾向可能导致共识无法达成、共同体更少,进而损害其珍视的democracy。因此他似乎期望“守望者”与“把关人”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

二者的分歧其实并不算大。他们的基本价值观是一致的,都认为民主很宝贵,社会需进化。大家也都不否认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威力,以及它对草根大众的赋权(empowerment)。差别主要在于:Anderson乐观地说,OK我们能做到,“过滤器”这种机制已经在发生作用而且会更好;而Keen怀疑地问,真的吗?为什么我没有看到这种机制?没有这种机制的Webocracy将导向平庸和琐碎。

人们容易对自己关心的事物、研究的学科、从事的行业报以本质主义倾向的化简。也就是说,把社会现实化简到一个方面的现象,例如大量的IT评论都呈现某种“技术决定论”(或“经济决定论”)的倾向,似乎技术/资本的力量就是改变社会的全部。但如果用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必须要将媒介“去中心化”(decenter the media),将传播系统视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将媒介置于整体性框架之内去考虑。

对个体而言ICT发展的确带来了极大的帮助,我们可以通过它获得更丰富多元的信息,也可以作出自己的表达,从事自己的创造,即便不成大热门也可甘为“长尾”,将自己的劳动成果献给需要它的甲乙丙丁。

然而,这何尝不是一种乌托邦,因为这种结果只是在行为主体某一种或几种价值取向下可能达成的,而且还完全没有考虑到社会结构和外部力量对它的巨大影响。我试着再问几个具体问题吧:

  • 许多极端的诉求,例如种族主义、原教旨主义、邪教或者恐怖组织,他们同样在运用ICT,而且因为动机之激烈可能比常人更积极更疯狂。真的能通过完全放任的观点竞争,实现人的解放和幸福么?或者我们每个人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同好群体中,便可相安无事天下太平么?
  • 这是过于极端和少数的情况?那么,多元社会的利益群体分歧无处不在,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的认同照样在网络中彼此冲突,不同意识形态也要争斗,当互联网渐渐融入日常生活时,个人便不可能回避这些矛盾与差异,从而不可能在不贬损、削弱和限制他人的情况下进行网络活动。而这些矛盾与差异绝大多数并非自由平等竞争的关系,当然也不能以市场逻辑来理解阐释。
  • 你觉得个人完全可以不关心这些,只关心专业、兴趣、爱好、娱乐、生活?如果真的这样,我只想知道有关家人行踪、宠物饲养和某支足球队的“新闻”,而不愿听什么关于环境保护、最低工资、物价指数、选举政治等等的“陈词滥调”——那么,这些关系整个社会的公共议题由谁来关心和主导?由对它们感兴趣的人?由握有权力的人?由各种利益集团?如此说来,“web2.0”哪里有什么新鲜和进步呢,最好的程度上它也不过是当前状况的一面镜子,仍旧是精英主导;更坏的可能是,公众对政治的普遍淡漠,导致对政治的操纵利用可以更恣意横行,以少数人而不是大众的福祉为目标。
  • 你觉得这些太政治了?那就讲点关乎“效率”的。祝建华教授曾经写过他使用个人电脑20来年的感受,令我感触颇深的是他觉得:“我们用的技术手段有了惊人的提高、但我们的工作总效率……并没有多大变化”,那么,新技术真的提高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质量吗?
  • 再来说说娱乐或者产业吧。没错,youtube也可能诞生beatles第二,网络写手也能赚得黄金万两,但现有的产业和资本是如此不遗余力吸纳与收编从千万“草根”中偶尔闪现的个别皎皎者,纳入到原有的生产与消费机制中去。明星制、广告制、版权制……那些支撑着资本牟取暴利的方式,一个也不会少。“人人创作”,多么无私和共产主义,但就会有无数吸附于其上、利用免费资源和公有领域赢利的产业出现。“微支付”+“长尾”+“过滤器”或可帮助个体以创意换取报酬,但同样有无数虎视耽耽的力量在日夜琢磨用资本逐利的逻辑来引领这一切。你相信,仅仅通过发展技术、应用技术,就能保证将这些领域导向更美好境界吗?大约Lawrance Lassig是不信的。

就此打住不问。此外,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以上全部讨论都是以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的语境为背景的,例如对“民主”的价值有基本共识。但如果中国人来谈这些问题,不少基本前提就得重新看待,从而答案会有很大不同。比如,这位的闲言碎语便有一番生动比喻,来描述“民主”在中国的某种境遇:

民主也是近现代中国人求过的神仙,曾经被称为德先生,进入中国这么多年,民主的本质和效果不说了,反正还没有一个人敢于大胆地跳将出来说民主不好的。这个大神的地位是树在那里了,但是民主是否可以彻底解决中国的问题呢,本来这个问题就是伪问题,……偏偏就是中国现实里的政客反复来提问的话题。把民主供起来的结果就是呢,让民主的政治理想中的效果一面无限夸大,设想着民主一来,人人开口说话,个个选举政府,政通人和,百废俱兴,GDP增长,人口素质提高等等,总之是包治中国社会百病的良药。而民主的现实层面的制度设计因为烦琐反而成了可以抛弃的“庸俗政治”、“议会清谈”,这真是很怪的想法,好比请神来,还要神立刻显圣作法才甘心的样子。

世界上怎么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呢,求仙求到鬼的事情多了,那怎么办呢,不是抱怨自己的贪得无厌,而是反过头来说,民主不行,什么东西呀,都是骗人的假货。民主么,只是一种制度设计,要不能治理腐败,提高gdp,甚至不能多拿几个奥运会金牌,就都是虚伪的假货。这个神仙,虽然供着在庙里,其实呢人们抱怨多着呢,想起古代社会里求雨的典故来了,开始的时候,很虔诚,下跪,斋戒,送女子给河神等等,做足了文章,一看,龙王爷还不给面子,怎么办,丫的,小样,就把龙王庙里的龙王给抬出来,给晾在太阳下烤烤。在中国,民主就是个这样的龙王爷,正被烤着欢呢。

形象吗?准确吗?大家见仁见智。但起码要肯定的是,还得感谢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我们才能更多地知道别人的想法,更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