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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最热门的社会科学学者和传播学者

进入21世纪后,在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领域,谁是当今最热门的学者?在传播学领域呢?

答案当然取决于对“热门”的定义。如果以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中被引用次数来作为唯一衡量指标的话,那么,在所有至2008年1月前仍在世的学者中,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 )和曼威·卡斯特(Manuel Castells )分别是社会科学领域和传播学领域被引用次数最多的学者,即最“热门”的学者。

有研究者就2000-2007年这八年来SSCI的数据库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被引用次数最多的、仍然健在的学者的排名。下面分别是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领域和传播学(Communication)领域的前十位“热门”人物。需要注意的是,第一,那些已经辞世的学者未列入此名单;第二,下列的“被引次数”,指的是2000-2007这八年间SSCI数据库中有多少篇文章引用了该作者,而不是该作者被引用了多少次(因为同一文章可能引用某学者多次)。

社会科学领域:(名次、姓名、引用文章数)

1. Anthony Giddens 7202
2.Robert Putnam 5684
3.Jurgen Habermas 4736
4.David Harvey 3624
5.Manuel Castells 3566
6.Ulrich Beck 3432
7.Marc Granovetter 2947
8.Samuel Huntington 2735
9.Saskia Sassen 1970
10.Daniel Bell 1708

传播学领域:(名次、姓名、引用文章数)

1.Manuel Castells 3566
2.Stuart Hall 2755
3.Elihu Katz 813
4.Robert Entman 638
5.Michael Schudson 611
6.George Gerbner 539
7.James Carey 508
8.Kathleen Hall Jamieson 448
9.William Dutton 193
10.Henry Jenkins 184

从社会科学领域来看,排名榜首的,现在LSE任教的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以“自反性现代性”、“第三条道路”闻名于世;排名第三的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毋庸介绍。第二位的罗伯特·普特南和第七位的格兰诺维特,都是研究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的社会学家。第四位的戴维·哈维、第六位的乌尔里希·贝克,都是试图对现代性、后现代性、全球化等重要命题作出解释的学者。第八位的塞缪尔·亨廷顿之“文明的冲突”论,第十位的丹尼尔·贝尔所阐发的后工业社会来临、资本主义文化矛盾、“意识形态终结”等观点,都为大众熟知。第九位的萨斯凯·萨森,则是在建筑、城市研究领域知名的一位女性社会学家,提出了“全球城市”概念。

跻身社科榜第五位的曼威·卡斯特,在传播学领域内则高居榜首,被引文章数遥遥领先第二位的斯图尔特·霍尔(霍尔未被列入社会科学榜,大概是因为研究者认为霍尔更偏向于人文学科,而非“社会科学”)。

传播学榜第三位伊莱修·卡茨,早年与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合作研究,提出过“两级流动”等概念,后来又研究“媒介事件”等。第五位迈克尔·舒德森是媒介社会学家,第六位乔治·葛伯纳的“涵化”研究属于经典。第七位詹姆斯·凯里是美国著名传播学者。第九位威廉·达顿是牛津互联网研究所(OII)所长,第十位亨利·詹金斯曾是麻省理工比较媒体中心主任(似已去职,转投他校),以研究迷(fandom)文化、游戏、媒介融合(convergence)等著称。

这些排行榜的意义,并不在于提供对不同学者治学水平高下或成就大小的衡量标尺,而是较为客观地反映了他们的知名度和著作的影响力。他们的著述被大量学术论文引用,不论是被赞同还是遭批驳,至少他们研究的问题、提出的理论是整个英语学术界最为关心和最常讨论的。从这个意义上,这些排行榜也是21世纪的学术流行风向标。

(注:以前我都是把Castells的名字翻译成“曼纽尔·卡斯特尔斯”,后来发现按照西班牙语的发音,似乎“曼威·卡斯特”更接近,有没有哪位懂西班牙语的来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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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Jenkins: 为什么学者应该Blog?

Henry Jenkins教授作为新媒体领域研究的先驱之一,在运用新媒体推进学术研究方面亦不乏探索。近日他在自己blog里发表了一篇名为“为什么学者应该BLOG”(Why Academics Should Blog…)的文章,颇值得从事学术研究者借鉴。中国的互联网发展繁荣,ICT技术并不落后,各高校、院系、研究团体也都有自己的网站。但是在应用ICT建构学术共同体、真正促进学术研究与公共利益的良性循环方面,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Oh My Media 能尝试着为中国的媒介与传播研究做些什么呢?这也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

现将Jenkins教授文章粗略翻译如下,下文的“我”都是指代Jenkins教授:

继在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上发表文章后,我将和我blog的读者分享,如何应用新媒体技术来拓展我们的研究项目在公众中的影响,这些技术使我们有机会成为公共知识分子,也给研究带来诸多助益。

在“9·11”之后的一周,MIT比较媒介研究项目(comparative-media-studies program)的师生、员工、校友们共同创造了一个网站(re:constructions),初衷是促使公众思考媒体在塑造我们对全国性悲剧的反思中所扮演的角色。在一个紧张的周末,学生们拍电影短片,找引语,写文章,联系遍布世界的朋友与家人。网站上线时,我们有了超过100个条目,涵盖30多个国家的媒体对此袭击的报道。

re:constructions这个网站代表了我们的新的研究生项目的转折点,如果将我们所研究的新技术运用于开启关于媒介变迁的大规模公共对话,会发生什么呢?这个网站是个好榜样。今天,the comparative-media-studies的主页(http://cms.mit.edu) 放置了七个不同blog的feeds,分别对应于某个研究团体或教师。我们的网站也定期提供在MIT举行的学术会议与讨论的podcast (如 Futures of EntertainmentMedia in Transition)。我自己的blog, Confessions of an Aca-Fan, 每天吸引着几千名读者。最近我们也决定把硕士论文放到网上来( masters’ theses online )供全世界的研究者阅读。这些努力确实产生了效果,对于我们和他们的关系:在读学生、未来的学生、毕业生、教师、新闻媒体、公众、其他读者。

在读学生。我们的学生来自许多学科与职业背景,毕业后去向也形形色色。早先,几个学生开始开设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blog——既是为了促使他们经常写作,也是为了得到针对其观点的反馈。例如Ilya Vedrashko, 的blog,Future of Advertising, 很快就成为业内人士和记者的宠儿。该blog带来了可观的新的联系与资源,支持了他的研究。他也因此得到了一些公司的工作要约,甚至有个大公司还特别为他创造了一个职位。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后来的学生blogger身上。他们获益良多,从写作关于 “serious games”, hip hop culture, music distribution, data visualization, media policy的相关blog之中。他们的工作带来的是和重要的思想家和专家的联系。过去,学者们在成为其所在领域的高级专家后才渐渐拥有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声誉;如今越来越常见的是,年轻的研究者们使用blog作为建构声誉的资源,特别是在那些权威尚待树立的跨学科领域中。

当我自己开始写blog之后,我得以广泛展示学生们的写作,从而鼓励他们完善课堂作业,使之成为可与普通读者分享的东西。一些学生因此收到出版他们著作的邀约。很多教学项目会促使其学生致力于学术出版,但我们也看到了帮助学生培育其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技能、并设法将其观点转化为可以面向多元受众、跨领域传播的公众话语的价值所在。

当我的blog上线之际,有个读者拿它和MIT’s Open Courseware project来比较。后者将大学的课程材料向公众开放。Open Courseware允许公众访问MIT的教育内容,blog则提供了见证教育过程的机会。Blog上的日日进展,令人有机会一瞥研究文化,以及我们如何思考领域内当下的话题。

在主页上运行这些blog的feed,意味着无需项目管理者有意识地努力工作,站点也能持续更新。学生们将习惯于每日浏览我们的网站,也因此更容易看到我们张贴的通知,使得信息更通畅。

未来的学生。 我们招收的学生中,越来越多人将这些blog列为他们了解“比较媒介研究项目”的最主要途径。随之而来的新生更深刻地理解我们的项目,以及对于他们的兴趣如何与我们的研究相结合。这些blog提升了申请人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被录取的候选人的注册率。在新生九月份来校之前,他们已经更好地整合在我们的项目之中了。

毕业生。 当许多大学开始思考终生学习的价值之时,我们的毕业生已经持续地保持与在校师生的联系,即使已毕业多时。我们的这些blog会报道学生们的工作,日志文章也与毕业生们工作所在的产业的信息相关联。

教职员。 Blog的文章代表了所谓的”just-in-time scholarship”,对相关领域的当下发展提供了深入思考。因为它们是为大众而非专业读者所写,这些短文对本科教学非常有用。我们发现越来越多同事使用blog文章或podcast作为课堂讨论和其他教学活动的跳板。因为这些内容有了广泛固定的读者,得以用我们的blog展示来自全球的同事们的创新观点与研究成果。通过我的blog,我时常提供与其他触及我感兴趣领域的学者的访谈。这些学者中的一些人已经开始自己的blog生涯,并为通过我的网站得到的公众反响而欣喜。

去年夏天,我对在“迷研究”(fan studies,对于电视、电影、漫画、游戏的粉丝们的草根创造性表达的研究)领域持续不断的性别冲突作出了反应。我主持了一系列在此领域的男性和女性研究者之间成对进行的对话。 这样的“二重唱”运用了一些写作工具,例如Google Docs,来共同建构来自地球各个角落的会话。在六个月内,总共有超过30名学者对此论坛做出贡献。大多数人都因其blog对话,而在学术会议上呈递了panel讨论的计划,或者有了合作写书的计划。

新闻媒体。 我们的blog提供了一个平台,不仅将我们的研究发现和学术会议公诸于众,而且让新闻媒体也对我们认为应该注意和思考的议题产生了兴趣。学者曾经被置于被动地位,只是去回答记者的问题。但Blog行为把学者放在了更积极的地位上,围绕他们的研究主题更积极地参与流行的争论。

在一次访谈之后,追加一篇blog文章,可以让我们向感兴趣的读者提供更多信息或者纠正一些错误信息。如今一部分读者在媒体上看到来自某学者的有趣的引语时,会上网寻找更多的信息。

普通公众。 我们的社会正处于深远的媒介变迁之中,此变迁影响我们生活的每个方面。人们极其渴求对变化中的媒介图景的洞察。作为忠实的“信息经纪人”,学者们应当成为更为专业的对话的桥梁。我们的blog的读者,远远超出学术界的范围——试图培育新媒介素养(new-media literacy)的公立学校老师,试图理解消费者行为转变的媒介产业人士,寻找参与和聚集新模式的广告执行者,想要理解他们热爱的对象的粉丝和玩家们。因为我们的项目有许多blog,我们可以获得并保持多元的读者群体。

读者。 我开始自己的blog是在出版我的新书 Convergence Culture: Where Old and New Media Collide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6)前的几个月。随时间推移,该blog成为那本书成功的关键。许多努力校订自己著作的作者们,常会因为有价值的细节最终被编辑砍掉而感到郁闷。拥有一个blog,让我可以发布那些正式出版的书中被拿掉的内容,那些本来很有趣但却有碍于辩论流畅的东西。对于以当代文化为写作题材的人,另一点让人丧气的是,世界变化太快,以至于一些细节在书出版前就已经过时了。拥有一个blog,允许我回溯一些案例的历史,解释这样那样的变化,处理最新的发展。我可以针对不同类型读者强调此书的不同方面,从而拓展了书的潜在市场。Blog可在全球范围内阅读的特点,也有助于提升那些翻译出版该书的兴趣。

你会怎么做?关键在于,运转一个blog是一项承诺和义务,应该被视为你职业的一大堆义务的一部分。当我最初以学者身份开始blog之时,曾向其他blogger寻求建议。他们强调的是,重要之处在于设置发表你blog的日程表并且坚持它。至于你到底是每周写一次还是每天写一次,这倒不要紧,重要的是你得坚持添加内容。否则,在任何一天不去写一篇blog文章都是非常容易的。然后经过一段时间,这种偷懒的诱惑的积累会让你最终远离blog。在你的“困难时期”,设置截止日期和有策略地生产内容非常重要,某种程度的“纪律”会让你一直保持动力。

作为一个学科的媒介研究,本就包含了作为分享我们学术研究的渠道的新媒体平台的潜在可能。我们领域内越来越多年轻和年长的教职员成为blogger。同时,媒介学者们也携手共建大的项目,像每周网络杂志 Flow, 它的内容相关于当代电视与数字文化,以及 In Media Res,每天提供一名媒介学者的短视频和评论。

相同的方法也可被运用到各种学科领域,学者们履行着更大的承诺和义务,将其发现更广泛地传播,并以深刻和及时的方式回应当下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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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Jenkins: Convergence Culture 融合文化

convergence cultureMIT CMS(麻省理工学院比较媒介研究)主任Henry Jenkins教授在2006年出版的著作, Convergence Culture: Where old and new media collide (London: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6),读来并不艰涩,倒有几分畅销书之生动活泼。书中阐释的“融合文化”(convergence culture),也是近年风行于欧美新媒体学界与业界的概念。值得关心web2.0发展的人一读。

2008/04/03 update: 这里 是 Convergence Culture Consortium (C3)的网站,以及其weblog

目录:
Introduction:”worship at the altar of convergence”: a new paradigm for understanding media change
1 spoiling Survivor: the anatomy of a knowledge community
2 buying into American Idol: how we are being sold on reality TV
3 searching for the origami unicorn: The Matrix and transmedia storytelling
4 Quentin Tarantino’s Star Wars? Grassroots creativity meets the media industry
5 why Heather can writer: media literacy and the Harry Potter wars
6 photoshop for democracy: the new 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tics and popular culture
Conclusion: democratizing television? the politics of participation

以下为读书过程中的若干摘译片段,以备查考。最直观的感受是,这种美国式的对市场的亲近、对技术的拥抱、对未来的乐观,和英国学者的通常风格真是大相径庭。

欢迎来到融合文化,这是新旧媒介碰撞之所,是草根媒体与公司媒体交叉之所,是媒介生产者的权力与媒介消费者的权力以不可预期方式互动之所。

本书关于三个概念间的关系——媒介融合(media convergence),参与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utre)和集体智慧(collective intelligence)。

关于“融合”,我指的是跨多种媒体平台的内容之流(the flow of content across multiple media platforms),多种媒体产业间的合作(the cooperation between multiple media industies),以及媒介受众的迁移习性——在搜索心仪的娱乐体验的过程中,他们可能前往任何地方(the migratory behavior of media audiences who will go almost anywhere in search of the kinds of entertainment experiences they want)。“融合”一词可用于描述技术、产业、文化和社会变化,这要看谁在谈论它,以及谈论者自认为在谈什么。

媒介内容跨越不同媒体系统、经济系统和国境的循环过程,严重倚赖消费者的积极参与……“融合”不应仅被理解为主要是个用一种媒介设备提供多种媒介功能的技术过程。相反,“融合”代表的是一种文化转型:消费者被鼓励去寻求新的信息并在弥散的媒介内容中制造出关联。

“参与式文化”这个术语,相对于更早的概念如消极的媒体观看(passive media spectatorship)。与其说我们在讨论媒体生产者和消费者所扮演的不同角色,毋宁说如今我们将二者都视为彼此互动的参与者。公司,以及在媒体机构中的个人,仍然比任一消费者个体甚至消费者群体拥有更大的权力。而部分消费者又比其他消费者有更强的能力去参与这一新近涌现的文化。

……融合发生在消费者个人的大脑、及与其他消费者的社会互动之中。我们每个人用以建构个人神话的那些比特和片段,均采撷于媒体资讯的洪流,并被转化为我们赖以理解日常生活的资源 (Each of us constructs our own personal mythology from bits and fragments of information extracted from the media flow and transformed into resources through which we make sense of our erveryday lives)……消费已成为集体过程,那就是本书所谓之“集体智慧”,一个来自法国赛博理论家Pierre Levy的术语。我们无人能知天下事;我们人人可知某些事;我们可将这些片段结合起来,如果汇集我们的资源与技巧。集体智慧可被看作一种媒介权力的另类来源(Collective intelligence can be seen as an alternative source of media power)。我们正在融合文化之中的日常互动里学习如何运用这种权利。现在,我们更多地将这种集体智慧用于休闲娱乐,但很快我们将会把这类技能用于更为“严肃”的目的。

……娱乐内容不再是跨多媒体平台流动的唯一事物。我们的生活、关系、记忆、幻想、渴望都在跨媒体渠道而流动。

……如我们所见,融合既是自上而下的企业驱动的过程,也是自下而上的消费者驱动的过程。企业之融合与草根之融合并存。媒体公司正学习着如何促进其媒体内容的跨平台流动,以拓展其利润和市场,巩固视听受众的支持。消费者则在学习如何使用多种不同媒介技术将媒介之流置于自身掌控之下,并与其他消费者展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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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民创造的价值在哪里

我在中美青少年在线生活经验之对比一文中,粗略翻译了Henry Jenkins教授最近一篇日志的观点。现在简单地回应一下。

首先,Jenkins教授提的那个问题是真问题吗?“中国人从互联网上取走了很多,但奉献的不多”(the Chinese take but do not give to the culture of the web)?

——如果站在西人立场上,观照中文世界与英文世界之间“流量”的大势,这种判断或许是对的。几乎所有媒体平台上,中国与欧美之间的内容流动都呈现长年的“逆差”,互联网上也不例外。这一现象与其说是文化或个体意志导致,不如说更根深蒂固地受到世界政治与经济格局的影响。

——如果只观察中文互联网世界,这一论断就有失公允。仅就数量而言,中国网民近年来向互联网贡献的内容可谓海量,而且仍与日俱增。mix and match、fan fiction……这些行为少吗?看看超女快男们粉丝的同人小说,看看猫扑的恶搞。从年末的许多统计数据中,你不难得出结论:中国年轻人同样乐于向互联网发布自创内容。尽管这些内容中有很多仅仅是复制粘贴甚至抄袭,尽管这些内容中绝大部分的价值被许多人怀疑和嘲笑。

和菜头有一段尖刻的描绘,说的是普通中国网民都在忙些什么:

我很忙,我要看新浪的社会新闻,看Sohu博客的光屁股美眉,玩QQ游戏给小人穿上衣服,打网游抢一套极品装备,找BT站点下一套AV新片。在中国的互联网上,可以做的事情很多,这些事情的价值加起来比零稍稍多那么一点点。

——可是,事情不是本该如此吗?对于普通百姓,芝麻琐事唠嗑扯皮无聊然而有趣的那些东西,本就填充了他们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每个人应该有权利自由选择做什么、说什么,不论这些事情在旁人看来多么无聊。这种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像自由言说的权利一样,在中国人现实生活的传统中一直是稀缺物品;而互联网带来了更多可能,不论这一可能有多少泡沫和虚幻,至少它已是对线下人生的补充,对日常压力的逃避或对抗渠道。

重要的不是期待网民素质在朝夕之间提高,开始为互联网贡献高质量文学艺术科技哲学内容——那是专业人员的份内工作,而是保障他们的选择自由,扩展他们活动的空间。过去一年,我们已经看到了平日无聊的网民在厦门PX事件、周老虎事件中的精彩表现;尽管在3377、斌薇案、“很黄很暴力”等事件中,网民们行为观点不乏分歧矛盾,不乏失当过头,但无疑又在中国公共空间的拓展史上再书几笔。2008伊始,南中国暴雪成灾,从论坛到Blog,亿万网民传递灾情、共享信息、开展讨论,你可以找到主流媒体不会书写或不敢披露的细节,可以发现宏大叙事不愿眷顾的视角和观点。不怕太琐碎,不怕很无聊,不怕犯错误,怕的只是万民同声,万马齐喑。

如果非要说中国人在互联网上索取不奉献、不关心政治而专注无聊,我觉得这“归功”于:

1.人均资源不够、人际竞争激烈的历史与现实,带来对资源的占有欲与抢夺癖;
2.清有文字狱、后有三反五反大革命、8964逆流、至今仍可能因言获罪的历史与现实,带来对表达和讨论的恐惧,对政治的冷漠与犬儒;
3.商品化狂潮带来的从媒体到社会的拜金、逐利、自私、消费至上风气,促进甚至引导个人疏离意义而亲近快感的行为。

而Jenkins教授给出的几种假设,未免有点轻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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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青少年在线生活经验之对比

MIT的Henry Jenkins(亨利·詹金斯)教授最近在上海做field work。他最新的网志文章,谈及中美两国青少年在线生活之经验与感受的差异。他在一次会议中使用来自以“Young Digital Mavens”为名的研究的报告中的数据,以强调在中国青少年中培育新媒体素养及伦理之重要。现将Jenkins教授的文章摘要翻译如下:

该报告的一些发现包括:

  • 五倍于美国受访者的中国受访者表示他们拥有(与现实生活)类似的在线生活(61% vs.13%)。
  • 五倍于美国受访者的中国受访者赞成“我曾尝试过如何在线呈现自我”(69% vs. 28%)。
  • 过半中国受访者(51%)表示自己曾在某些在线活动中采用了迥异的人格,美国受访者对应比例17%。
  • 30%美国受访者认为互联网有助其社交生活,但77%中国受访者赞同“互联网帮我交朋友”。
  • 中国受访者更倾向于表示他们曾在线表达个人观点或写过些关于自己的东西(72% vs. 56%),而且其在线表达比日常人格更为激烈。
  • 中国受访者几乎两倍于美国受访者地赞同, 匿名在线有助于更好地表达诚实的观点(79% vs. 42%),以及在线时能更自由地说/做一些离线时无法说/做的事。

几乎在任何方面,中国青少年比起其美国同龄人,都更深地投入了在线世界。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他们使用数字媒介逃避现实世界体验中的限制的程度。这些限制有的来自学校或老师,有的来自社会与政府。

在读解这些发现时,对冷战话语、“自由西方”与“压抑东方”的对立框架,都应该小心谨慎。其实在不同国家的青少年的线下生活都要面对各种限制,而在线生活都给了他们一些有限机会去超越这些限制。

但与我交谈的一些人有助于我改善对此研究的看法。例如,有人提到中国年轻人可以很容易地使用blog技术,但难以使用如myspace和facebook这样的社会网络服务——由于屏蔽的存在,他们也无法使用wikipedia,除非你善用代理服务器(我在中国时就为了身处墙后被切断与wikipedia的连接而大伤脑筋)。有人说中国人非常积极地进行西方媒介内容的引介翻译工作,也包括翻译一些关于协作文化的东西,但他们自己接受采纳这些文化的步调却甚是缓慢。还有人解释道,中国人从互联网上取走了很多,但奉献的不多。

显然作为youtube上业余媒介内容创造者的后舍男孩不会被我们错过。 但我被告知,他们(中国人)在杂糅与改造(re-mix and modding)的实践、及创建同人志(fan fiction)方面都曾远为落后,尽管也有人说这一切正在迅速改变。

关于中美青少年对待数字环境的不同方式的一种假设是:美国青少年不太注意他们向网上发布自创内容的潜在后果,他们表现得大大咧咧或有些幼稚,既不顾近期可能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怕未来雇主或者学校因此如何看待他们。而活在完全不同的政治和文化语境下的中国年轻人,看起来不那么愿意冒风险,对潜在后果也十分小心,他们看来更为珍视自己在网上找到的自由,因他们深知在行使这些自由时所冒的风险是什么。

另一原因则是在线世界的语言壁垒。中国年轻人更擅长于英译中的技能,有更强的动机去接触西方的内容;他们也感觉到,西方对他们不得不说的东西并不感兴趣,又无意通过翻译中国的内容来弥补这样的鸿沟。

Jenkins教授的假设对不对?有一定道理,但我觉得没说到关键点上。下一篇日志再接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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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原生代/数字移民

Digital Natives/Digital Immigrants,原出处在Marc Prensky的文中有所提及。哈佛法学院的Digital Natives Project这样描述:

Are all youth digital natives? Simply put, no. Though we frame digital natives as a generation “born digital,” not all youth are digital natives. Digital natives share a common global culture that is defined not by age, strictly, but by certain attributes and experiences related to how they interact with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formation itself, one another, and other people and institutions. Those who were not “born digital” can be just as connected, if not more so, than their younger counterparts. And not everyone born since, say, 1982, happens to be a digital native. Part of the challeng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understand the dynamics of who exactly is, and who is not, a digital native, and what that means.

我现在对”global culture”之类的提法有点敏感。因为真的存在所谓“全球文化”的共同体吗?从上面的描述中,似乎只能想象出基于英语国家的青少年文化/流行文化所滋养的人群。语言或者文化,在“数字原生代”中间也同样是高墙深垒;即便承认Digital Natives的存在,来自日本的、来自中文国家地区的、来自中东伊斯兰国家的”native”们,难道会有很多可以共享的文化吗?

当然全球化带来了麦当劳、Ipod、好莱坞、WOW……但不同的语言/文化所圈出的人群,通常只在其内部交流相似的体验,人群之间的跨文化/语言交流共享是微乎其微的。即便在中文数字疆域内,中/港/台/新加坡似乎就是迥异的圈子。身在大陆的你当然可以访问其他国家地区的中文网络,但最终你能认同并愿意参与互动的,还是大陆的这个圈子。——我想说的是,即使你是美国的”digital natives”,一旦你身处日本或者中国的”digital natives”的社会网络中,你仍然会发现自己是immigrant。

MIT的Henry Jenkins教授也不太赞同“数字原生代/移民”这样的隐喻。但他的出发点有所不同。他认为,“迷文化”(fan culture)至少可追溯到二十世纪早期,而游戏玩家中二三十岁的人也并不比十来岁的少,因此这种传统的“上一代”与“下一代”观点的翻版,似乎也不能很好地解释当前的新现象:代际之间存在全新的方式和全新的空间,来进行与以往迥然不同的互动,成年人和青少年有机会平等交流、互相学习、共享文化。此外,“移民”完全有可能超越“原生代”——在美国硅谷为各公司创造财富的IT精英中,有多少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在数字领域内,他们早已超越美国本土大多数人,这是另一种隐喻。

他的观点似乎有点这个意思:虽然我的年纪是你的两倍,但我依然很酷,甚至可能比你更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