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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我国已初步建立互联网基础管理制度

新华网网易等消息来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近日表示,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互联网基础管理制度,并初步形成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王晨在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关于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专题讲座时表示,我国依法加强对互联网基础资源、关键环节以及信息内容服务的监管。一是规范域名、IP地址和登记备案、接入服务管理;二是建立互联网信息服务准入退出机制。依法对涉及意识形态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网络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审批,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年度审核、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有关部门协同处置有害信息、防范境外有害信息渗透的工作机制。三是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取得实效,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正在探索之中

他说,同时,我国初步形成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立足国情,以我为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初步形成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这是“国新办首次公开确认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及推动论坛、BBS等各种网络互动环节的普通用户实名制。”

目前中国互联网管理的部门职责分工:工信部门负责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和打击犯罪,对外宣传部门牵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参与信息内容管理的工作体制。中央建立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总体协调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不断加强属地化管理,初步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指挥比较顺畅、运转比较顺利的两级管理体系。

简言之,工信管硬件(技术和基础架构),公安管安全,国新办领导多个部委共抓内容/意识形态。地方实行属地管理,并接受中央领导。

讲座中王晨还提到,“积极稳妥推行网络实名制”“尽快实现网站实名制,全面实行手机实名制,逐步在网络互动环节推行实名制。”

王晨建议尽快制定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实施细则》。抓紧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尽快出台《手机媒体服务管理办法》,为手机媒体管理和推行手机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加快对刑法、民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抓紧研究互联网管理基础法律,尽早启动《互联网管理法》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安全法》,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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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中国政府不害怕互联网

语出2009年3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的答问

问:据说Youtbe视频网站在中国境内被屏蔽。请证实。你能否介绍中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和管理规定?

答:中国政府不害怕互联网,否则你怎么解释以下一组数字:目前中国网民数量达3亿,居世界第一,较8年前增长了30倍;中国的网站总数达210万,较8年前增长了138倍;博客空间超过1亿,比英国的人口还多。这些足以证明中国的互联网是充分开放的。我们鼓励积极地使用互联网,但同时也对互联网依法进行管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防止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有害的信息传播。在这些方面,我们也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作法。我可以举一些例子。美国有联邦一级的立法,1998年《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1999年、2000年、2003年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反域名名称抢注法》、《消费者保护法》、《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2001年“9.11”事件以后,美国的《爱国者法》有关条款也有涉及互联网管理方面的内容。《爱国者法》规定,“如出现危及国家安全的情况,当局无需事先征得法院的同意即可监视电子邮件和其它互联网上的相关信息。”

2008/03/31更新:

在3月31日例行记者招待会上秦刚的答问(见新浪网报道):

问:上周Youtube网站曾一度被屏蔽,现在又再次被封,有人猜测是这跟“西藏流亡政府”发布在Youtube上的一段视频有关。你对此有何评论?还是Youtube上又出现了一些导致它被封的视频片断?

答:上次记者会我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在这里再简短重申一下。中国的互联网是充分开放的,同时中国政府也要依法管理网络。至于能看什么,不能看什么,能看的就看,不能看的就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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