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闻:论坛发贴称要炸火车站被判刑一年


赵今年2月期间发贴,4月30日庭审并被判刑一年。报道见tom.com,和sohu.com

2007年2月6日19时许,因买不到回家过年的火车票,赵中华用办公室的电脑在ChinaRen 网站闲聊区以网名“zzhuachina”发了一个题为《我买不到火车票,我要去炸广州火车站》的帖子,说:“我一年辛苦工作,想回家看看家乡父母。但是多少年的纳税都改变不了背井离乡过年的现实。高房价,黑医院,乱收费,让我心情一年到头无法安心。现在我买不到火车票,我要去炸广州火车站,请大家支持我一下。17号(即大年三十)之前大家等我消息。”

帖子公布两天,引来28人浏览并回帖。……当时火车站正值春运高峰,广州铁路公安处通过网络发现信息后,立即报告指挥机关,广铁警方先后出动警力500余人次对广州火车站进行清查,结果一无所获,最终通过网络专家锁定了赵中华。次日21时许,赵中华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抓。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昨天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赵中华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增加了警方的心理压力,加重了警方了工作强度,扰乱了社会秩序,所幸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公诉机关及庭审中能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属初犯、偶犯,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减轻,故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经办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说,尽管赵中华没有去炸火车站,也没想过去炸,但这个罪名成立不需要实际的犯罪动机,更不需要是否真做了此事。

“当然就像赵中华本人说的那样,这种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造成实际影响,部分上网者可能觉得只是一句玩笑,但互联网上受众广,其他人不一定这样想,警方更不能等闲视之,宁可信其有,必须要出动大量警力,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不对这种行为进行严肃惩处,那人人不都可以因为压力大心情不好这么做了?这样不仅会浪费大量的警力,还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赵中华的行为是严重的,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是全国人大当初对此行为规定罪名的初衷。”经办法官对记者说。

不知此案有没有什么效仿的判决先例,又会不会对今后类似事件的审判发生影响。


《 “如是我闻:论坛发贴称要炸火车站被判刑一年” 》 有 4 条评论

  1. 还记得几年前美国一个巴士司机跟乘客说“逼急了老子送你去见塔利班”,后来被抓的事情吧?

  2. “宁可信其有。”这就是中国法官!这就是中国现实!多么可怜的中国百姓!
    我们,你们,我的儿子,孙子,姐姐、兄弟,父亲,奶奶,你们都要小心,说话要小心,写字要小心,在网络上更要小心,甚至在和老婆说话也要小心。法官以此断案,人民安危何在?
    不只惷惷的中国法官看没看《华氏911》?

  3. 有些事可以做,却不能讲。有些事可以讲,却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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