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谁的私有财?鄙视赵某人言论


网上看到一篇文章,题为“怎么不去屠宰场解救大肥猪呢”。这是它的观点:

中国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在暴力程度 上越来越接近他们的外国同行。继去年打砸猫肉餐馆之后,在上个星期他们又冲击农贸市场,袭击警察,“解救”出了四百只猫。如果那些猫的原主商贩有合法的手 续,这些人的行为就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这些人的行为就是非法私刑(谁给他们的执法权?)。无论如何,都没有他们自己标榜的那么高 尚。

经过它的高论,最后得出的判断是:

如果这一次猫贩的合法财产得不到保护,冲击商铺袭击警察的人得不到严惩,我相信总有一天,会有人冲进屠宰场,解救那些大肥猪的(难道爱猫爱狗的是爱心,爱猪的就不是?)。

想必赵对自己的反问感觉良好,甚觉有力,极有“理性”。

他指的是07年2月10日在天津门民权门市场猫贩与群众冲突事件(我尽量客观地命名它)。真相如何呢?纸媒和网络均有所报道,稍微搜索一下就可以看到大量信息。我未能身临其境,对很多细节无法简单判断,但每个人都可以对照网络上绝大多数信息来源来分析。天涯社区上有文称《新京报》相关报道不少措辞失实。“猫咪有约”社区也有很多文章描述,包括很多现场照片,以及这些照片。下面引用三张,那些尸体照片就不引了:

简言之,事件的一种版本(我认为可信)是:1月15日有人发现天津民权门市场有人逮猫贩猫,状况甚惨。攒到千只左右,猫贩将之发往南方,皮剥下来做皮毛制品,肉交给饭店。经过媒体传播,2月10日这天终于爆发,群众警察猫贩起了冲突,装猫仓库铁门被强行打开,有人在冲突中被打。事态扩大后,各有关部门到场,工商局界定猫贩子所出具的“花鸟鱼虫”经营执照中并没有涉及经营、贩售猫的许可,数百只猫属于超范围经营,应该处理。处理办法是猫贩子和志愿者签订协议,甲方猫贩子愿意无偿将这批猫交给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妥善处理,并不要求任何有偿回馈;同时志愿者要保证对这批猫不贩卖,妥善安置。后来400多只猫被转到北京,直到现在,领养救助仍在进行中。

关于猫狗和动物被虐杀、制皮毛的消息已经听得很多,不过这次是再度赤裸裸摆在世人面前。很多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到,但我相信,上文的赵某人没有去调查,因自己一贯的偏见和立场,看到消息立即做出解读和反应,并以自己“特立独行”的“理性”而自豪。此人大约是经济观察报的记者,看起来他的经济意识很强,记者素质不够。

这些猫是猫贩子公民的私有财产?诱捕而来的流浪猫甚至家猫(据称已经有人从中找到自己走失的猫,而且其中有美短、暹罗这样的名种猫),为什么成为私有财产?“冲击商铺”、“袭击警察”,事实真像究竟如何,如果赵真以自己的理性而骄傲,完全可以从他这些年在中国生活的见闻来想一想。法律不禁止做的事情做起来就那样心安理得全然正确吗?法律制度不健全本来就是我们的现实,从自己的偏见出发将现实合法化,相较真正的理性建设性思维,是多么轻而易举啊。

如果说,上面只是技术或素质问题,那么从赵的思维中反映的对生命的漠视更令人心寒。本来,我想质问一句,去年在云南楚雄,被一纸行政令杀光的5万条狗呢?就算不考虑生命,那么这其中大量的“公民私有财”是如何被侵犯的呢?你怎么不去跟有权者叫板呢?——后来我发现不必了,因为看到他的另一篇高论,自诩“没人性的理工男”,观点是要强烈呼吁人大通过“先天畸形婴儿强制处理法”,其中提到:

云南杀了一些狗,他们就唧唧歪歪个没完没了,好象特别有爱心,就是不提50000条狗里面怎么只有4000条打了防疫针的事儿。老实说,我对这些“人道主义”者们已经烦透了。

赵喜欢的推理是:因为杀猪吃猪的事天天在干,所以杀猫杀狗也可以;既然好好的杀也是杀,那么虐杀大概也没有关系,反正死了么有啥区别。抽象一点,既然A已经成为现实了,A+只比它多一点,有啥好反对的,A++比A+没有质的差别……这样推下去很可怕,可以从杀灭苍蝇老鼠推到犹太种族被灭绝的合理性,而且反过来还要质疑,救犹太人?干嘛不去救苍蝇老鼠!

一个人逻辑荒谬,技术蹩脚,还要以为自己握有真理,世人皆醉我独醒。还好,只是个不知名的小记者,不是大人物,无法主张你我的生死,否则不知道哪一天,或许可以宣布把全国患有绝症或七十岁以上的人口送到西部沙漠去建农场,这样多有利GDP啊,一举解决很多问题。

所幸的还有,在上文的读者评论中,看到不少批评声音。包括赵的同事如方军、黄培坚等,提醒他在生老病死和很多问题上,我们都需要“态度放谦卑一点,多一点敬畏和平和”;提醒纳粹是如何走向种族灭绝政策;有人问:“赞成希望工程意味着你要资助所有失学儿童么?赞成失业救助意味着你要养活所有下岗工人么?赞成对无钱就医的人给予必要救治意味着你要替所有这些人付医疗费么?”同时,在民权门事件中,看到那么多人站出来付诸行动。因此,我仍然觉得明天可能变得更好。


《“生命是谁的私有财?鄙视赵某人言论”》 有 6 条评论

  1. 看到你的这篇BLOG, 才得知这件事情。很认同你的观点。所谓法制和民主正是建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而媒体从业人员,更应该走在众人之先。

  2. 很遗憾的是最近好像又发生了类似的事件,动物保护人士和猫贩子对峙。是需要立法来规范的时候了。

  3. 每次和老外聊天..问到你们中国人吃狗,吃猫
    我就感到羞愧

  4. 也不必太羞愧了,现代社会里,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5. cft kevin,你可以说吃猫是中国某个地区的某部分人在吃,并不是普遍现象;并且可以把吃狗的事情推给韩国人,说韩国人举国吃狗,我们只有少数地方的人吃狗……

  6. 貌似吃狗肉在中国寒冷地区,很普遍.
    韩国人和法国的部分地区都吃,但吃猫就很怪异.
    还有风传的吃婴儿汤.简直骇人听闻
    http://cache.baidu.com/c?m=9d78d513d9d437ae4f9e92697d12c012124381132ba6a1020ed6870fd33a541b0120a1ac26510d19959e2b3752b8492bbaa36d24701420c0ca95d75789ac935c76c03035061a824515d51caace43&p=c37fc54ad09e1fbe0ebe9b7d11&user=baidu

    我一般会和老外解释..他们吃的狗肉不是宠物狗是专门饲养的.就象有人把猪当宠物,但其他人也吃猪肉一样.
    老外一般会说 make sense,但还是不能原谅.呵呵

发表评论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