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低俗与道德恐慌

某日午饭听到央视新闻30分播报《人民日报》署名评论文章,称“媒体又现媚俗三招数”,总结起来是色情、暴力、鼓吹奢华生活和消费主义。略有政治敏感的同志大约都明白这种“署名评论文章”意味着某种来自上层的意图即将开始贯彻实施。果然,媒体上讨伐“媒体低俗之风”的浪潮掀起。例如新华网的专题“抵制媒体低俗之风”,人民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杜绝媒体低俗之风”等。

所谓的“媚俗三招”的危害勿庸置疑,如果说要抵制这样的“低俗之风”,我也举双手赞成。只是——

第一,如何抵制?且看《人民日报》给我们支招:“第一,必须大力宣传并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引导媒体增强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其次,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审美修养,鼓励传媒自律、自尊和自爱,追求崇高,远离低俗。第三,强化阵地意识。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责,强化新闻阅评审读措施,严格把关,责罚分明,对低俗之风应尖锐批评、一追到底,该处罚的处罚,应取缔的取缔,决不能任其泛滥。最后,不断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教育和治理,在社会上造成声势;同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遏制低俗之风的长效机制。”

我不知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教育能否让充斥几大中文门户网站首页的低俗内容消失?拭目以待。

我还觉得,加强对全社会的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教育也很重要。在一个媒介高度发达的社会里,个体应当具备对媒介及其传播内容如何认知、接受、使用等的基本常识,就像我们知道用电的基本常识一样。

第二,何为“低俗”?我仍倾向于,一些灰色地带的东西只有出现在不当的时间、不当的地点和不当的人群面前时才构成低俗。人民日报的文章已经开始批判:“据说就连品牌的设计师也掀起了“性感风潮”,不但衣物用料极少,在品牌宣传上也极尽挑逗之能事。于是,国内媒体在做服装的流行趋势报道时,也往往要刊登一些裸露的照片以示“接轨”,彰显“时尚”。”那么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涉及人体、涉及性的东西都有被直斥低俗而全面禁止的可能。一个“高尚”的灰色地带很乏味,就像王小波描绘的那个热寂的白银世界一样。

其实让媒体来纠斗媒体的低俗,那么难免带着陋习,比如肤浅,比如无差别大鸣大放。且看新华网特别策划:低俗书名人人喊打。这个子专题页面里放了十本书封面照片,大抵是作反面教材,被拍砖专用。我一本也没看过,但是听过几本,铁凝的《大浴女》该是比较严肃的;池莉本就是畅销书作者,《有了快感你就喊》也不乏一种对于自身感受重新认识和表达的勇气,后来别人模仿她把这词用烂也不能赖她;《裸奔》的介绍表明这是一位驴友只身上路的故事,批评者大约不泡论坛,不知道“裸奔”在新一代里的用法;《四十一炮》、《妻妾成群》这些书,严肃的我都不想看;至于《拯救乳房》——尽管毕淑敏一再澄清那是出版社非要那么叫——我不觉得它比《癌症小组》来得差,如果要挑毛病,大约有点过于重视身体而忽视心激μ,但这也是契合整个社会对乳癌患者的眼光的吧,低俗吗?——那么《阴道独白》是否已经十恶不赦?

搞文化研究的外国学者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提出“道德恐慌”的概念,moral panic,大意指的是,对一些事物(通常发生在青年、弱势群体、少数族群中)的危害的判断、预测、宣扬等要远甚其真实程度,而专家、学者、政府等也无视这种夸大,听任媒体和大众将之放大放大,甚至成为讳而不谈的东西。艾滋病在中国就曾是这种境地。有人认为网吧在中国也有此遭遇。往往,就像当年资本主义国家中将摇滚乐视为“共产主义阴谋”,而社会主义国家却将之视为“资产阶级和平演变”那样,道德恐慌的对象被夸大地与青年人违反道德、法律、社会规范的行为联系起来,从而成为“意识形态的胶着剂”,在推卸某些责任的同时也维护和稳定了旧有社会结构和集团利益。

不知道这场反对低俗之风的浪潮在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弈”下,“低俗”终将演变为何,“反对”又会反掉什么。我衷心希望结果是媒介生态、青少年成长的环境都更健康、多元、更关心“人”的价值、尊严、兴趣、自由……而不是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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