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一场游戏”——写在blog第十万次访问到来之际

开始这个blog的时候便抱定了游戏的心态,叫喊一声“一起来玩BLOG游戏吧”。然而一个严肃的游戏却不是轻易可以放弃的。

席勒说:“正是游戏,只有游戏,才能使人达到完美并同时发展人的双重天性……终于可以这样说,只有当人在充分意义上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整的人。……它将支撑起审美艺术和更艰难的生活技艺的整个大厦。”

赫伊津哈认为,“文明是在游戏中并作为游戏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真正的、纯粹的游戏则是文明的基石,文明自始至终是一场游戏。

麦克卢汉则将游戏称为人的延伸。

我在论文里总结的“游戏”的定义则是:人们以愉悦为首要目的,自由、自愿参与的一种具备一定规则、存在一定目标和竞争的活动,这种活动与现实日常生活相对隔离,能让参与者拥有一定共同经验甚至形成某种共同体。

……

目前看起来,我的blog实践达不到奠基文明或完整人性的高度,但大约还是符合我自己对“游戏”的认知的;第一篇blog里提到的“有意义、有价值、有趣味”也算一以贯之。

我错过了水木blog的初创期,但赶上了它的成长期和青春期,在这里结识了新的朋友,从而为自己的人生发掘了新的可能。当然伴随水木这第一代blogger的长盛不衰话题还包括访问量、香艳标题、推荐之合理性必要性以及水木blog隔三差五的假死。有人淡出了,有人还在活跃,我向其他管理员感叹道:“如今的点击排行怎么了?大家的品味这么差了吗?以前的热门文章没有内容至少还有香艳标题,但现在好多文章什么都没有了!”

当然好东东总还是有的,总有人在认真经营自己的blog,认真地思考和写作。虚荣和繁华都是暂时的,blog能带给你什么看得见摸的着的利益吗(不晓得有没blogger通过google广告挣到钱了?挣到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也弄一个去)?还是忠于自己的内心比较重要。

在别人那里留言时曾说过自己写blog,首先是为自己,写自己关心、感兴趣和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其次再为朋友,写朋友关心和感兴趣的东西;最后才是那些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其实还有一条,生活比写作重要,人不能成为blog的性器官;追求幸福是我们的第一要旨,而行动往往比言词话语是更有效的途径——当然职业作家写手除外。

十万对个人是个不小的数目,尽管里面有无数来自搜索引擎的机器人和不少朋友的重复访问,但想想有成百上千的读者看到了你的文字和想法,这感觉不错,尤其如果有人还表达了一些赞赏。

十万在数字时代又是个超级小的数目,它还赶不上门户网站里某条鸡零狗碎强奸碎尸新闻在几十个小时里的点击量。

所以说,这只是一场游戏,如何努力地让它不虚无,让它给你带来些什么,是每个游戏者最重要的事情。否则的话,大约你很快就会拍拍屁股玩完走人。

其实那也不要紧,只要你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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