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研究之范式转移


下文是阅读《传播与社会学刊》第二期(2007)之“学术对谈:数码传播与传播研究的范式转移及全球化”后的一点笔记。这一学术对谈是我参加过的一次学术会议上相关讨论的整理。新媒介/新科技的出现,有没有带来传播研究的范式转变?对于这个问题,参与讨论的几位学者,较为明显地依据其治学立场而呈现出不同的态度。

Nicholas Garnham:
数字化不意味着认识论的改变。基本的社会问题依然如旧。但互联网的使用为传播模式研究提供大量数据。

William Dutton:
互联网研究带来两方面好处:一是发现某些旧有理论和框架不再适用,二是研究和理论得以进一步全球化,互联网既是工具,又成为不同领域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传统的人共同讨论的焦点、共同话题,促进不同国家和文化的交流。

祝建华:
传播学关心的根本问题始终在那里,互联网和新科技提供了测试这些问题的新途径。新媒体技术开拓了看待不同议题的视野,包括新出现的问题

John Pavlik:
技术的作用在于重塑媒介传播和传播环境的性质。马克思提出的有关社会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的观点,掌握生产方式的人掌握巨大权力,控制思想进而控制社会。互联网和新科技带来生产和分配方式的变革。孟加拉经济学家因其小额贷款(研究)的成就而获得2006年诺贝尔奖。大众媒体的概念正发生戏剧性转变,变为较小型的媒体。全球化背景下的数字网络,一是传播形式多对多,二是媒介过滤作用削弱,看各种力量如何把关,三是个人首次拥有直通全球受众的渠道,尽管这受众可能只有三个人,但或许远在万里,身处他国。

杜骏飞:
因意识形态和时代进程的独特,中国大陆传播学者面对独特的问题。网络社会景观的核心是权力与意志的角逐,又有什么地区的数字革命的独特、激烈、深刻性,比得上在当下的中国呢

Vincent Mosco:

我们是传播学学者,我们研究资讯,我们研究受众,我们研究传播的产制。传播的工具有很多种,但是传播的主体始终是人类。传播如何进行,通常是由他们在历史和社会当中的位置所决定的。他们的议程是什么?他们的阶级背景是什么?他们与权力的关系如何?他们的种族归属如何?这些都是理解传播的重要问题。对我来说,这更是研究的起点。……

传播学的研究正变得更加国际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更具批判性,但是研究的焦点仍然在于传播的内容和受众。“受众”这一概念也许应该从我们的论著中撇除,部分原因是,这一概念是市场催生出来的,本身不是一个学术概念。相比之下,我们倒是较少关注劳工,较少关注那些处于资讯传播的生产和分销链条当中的人们。在研究传播和社会产制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更多地关注那个社群。

李金铨的总结:

Marshall McLuhan的技术决定论影响甚大,到Raymond Williams力斥其非;Ithiel de Sola Pool的“软性”技术决定论,声称科技发明促进资讯自由、多元与平等,到Herbert Schiller,从左派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说明新科技是霸权国家和霸权阶级宰制的工具。

大致说来,从社会理论强调科技“社会制度化”的学者,比较怀疑科技能为传播研究带来“范式转移”;从经验研究出发的学者一致觉得,新科技带来种种好处,例如发掘新的变项、扩大参与跨文化研究的能力等等,但他们并未盲目乐观,并未以为新范式即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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