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拜物·市场


北京昨夜寒风大作,我们新朋老友相聚小小包间,吃得暖意融融,聊得热火朝天。初次见面的LS亲切而有智慧,詹膑、Amei、梦梦、W君诸位老友都活蹦乱跳神气活现,着实叫人高兴。

趁着座上有国内时尚杂志界一流水准的编辑主任、编辑和设计师,我提出一连串的困惑问题:

到底什么是时尚?它真的客观存在么?我们被媒体告知“应该时尚/型/潮/in……”并被给出典范,但时尚是意味着跟别人一样和趋同吗?还是说,时尚就是要与众不同?为什么某个名人的标新立异的打扮就该被称作时尚并遭追捧,而普通人那么来一下子或许就变成了SB?LV这一季的完全与中国民工最常用的塑料编织袋颜色造型款式别无二致的手提袋,时尚在哪里?所谓“限量版”,难道不是又一个制造出来刺激消费的神话吗?而站在中国土地上,却要追逐那样多的时尚风向,低层次一点港台,高一点的日韩,再来美国,最神气的欧洲,什么英伦、巴黎、米兰……在遥远他乡某些时装公司和媒体共同宣告的“本季流行色”、“波西米亚风”对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指导意义呢?

在座几位圈内或前圈内人士针对我的发问娓娓道来。似乎所谓发布的“时尚”趋势是业内“专业“公司经过大量“科学”调研,分析社会文化、人们心理和以往趋势,对接下来最可能成为时尚(或者说最可能吸引消费)的东西的公布。但我想,这本身只能说明,时尚是一种商业行为,是某些行业商业运作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朋友们还给我讲了不少细节,包括设计的艺术,包括时尚应该是人人个性化,好的设计应该是设计师的概念和实践能丰富表达的多样性和多元性,填补某种空白……但是,这一切只能说是你们理想中“希望如此”的“时尚”,不是我们生活中耳濡目染、人人无法逃离的那个“时尚”。

我从讨论中增长了许多知识,但仍旧坚持认为,所谓“时尚”只是一种商业建构,在行业和媒体的有意无意的共谋下,无限膨胀和变化为刺激消费的概念,所谓对生活的指导,不啻是让人进一步拜物和花钱的灌输。或许不同个人会存有理想化的想象,但那种想象和“时尚”目前的现状与接下来的趋势是根本相悖离的。就像,梦梦同学不能忍受没有发挥空间的程式化的美工设计,而选择离职,詹膑却认为从商业上而言,这种编辑方针才是正确的一样。

接下来我们聊到多样化,聊到80后,聊到“拜物”。我也同意“物癖”人人会有,凡人难以免俗。但若对自己的“物癖”毫不警惕和反省,反以为荣甚至将它推向极至,为物所役,还是一件挺可笑和可悲的事儿。我觉得“拜物”似有两种:一种拜物之符号,即品牌、时尚等象征性价值,为了nike的一个对钩或者LV的一个徽标,不顾其实用性和功能性其实远不值其售价;另一种拜物之性能,貌似是前一种拜物的相反方向,就像数码爱好者对运算速度或镜头性能的狂热,或者户外爱好者罔顾自己只是去丽江泡吧却要全身goretex装备外加gps导航一样,永远追求最快、最新、最大、最好……甚至无法停下来想想自己真正需要的到底是什么。两种拜物看似背道而驰,实则暗合为一:在“物癖”的无限放大中丧失主体性,沦为消费链条中的普通一环。

接下来话题过渡到关于市场的问题。不是为了简单化而贴标签,但我觉得詹膑在讨论这些问题时的观点,是最典型的自由多元论:对市场抱有绝对的信心和乐观,认为在市场化的前提下根本性问题将逐一迎刃而解;并没有什么结构性或本质性的阶层差异,通过市场中自由竞争,不同集团和群体都有机会表达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市场的成熟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将赋予个人以更多选择权,个人在选择性消费之中获得了主体性。类似想法的传统当然至少可以上溯到斯密的《国富论》,鼓励所有人全力追逐私利并认为将由此达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近一点的,如John Fiske所谓“受众的抵抗”;再近的,如John Hartley在创意产业研究中谈到的“公民消费者”(citizen consumer)。

当然我同意,在具体时间或空间范畴内,市场有时会体现为一种解放性力量;我也同意,詹膑对中国杂志业的判断:目前难以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未能放开、所有权无法确保、缺少发展动力。但我仍然无法像他那样乐观地完全信任市场化:

1、他所描述的全然自由、平等竞争的市场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无论中国或世界其他地方),从起跑线开始就不自由、不平等,是一种美化的理想;
2、放任市场自行发展,完全没有理由认为会朝着他理想的方向进化,更大的可能是朝某种垄断、控制局势发展;
3、技术发展,尤其是互联网为他带来了很大信心,但web2.0出现不过几年,技术能为个人所用,同样能为控制力量所用,无论政府还是企业。在力量悬殊的博弈中,谁能胜出难以论定。
4、即便个人面对一切都有了千万种选择,实现了他的“多元化”理想:首先这种多元别是一种假象,就像P&G收购了无数中国本土品牌后占有极大市场份额然后推出无数子品牌新产品那样的虚假多元;其次即便不是假象,个人在“原子化”后对公共议题的冷漠与不关注,仍有可能导致他们被宰制力量各个击破。
5、再考虑到中国语境,考虑到国与国之间的利益纷争,考虑到跨国资本的力量,更不能希冀市场能自动洗牌,将既得利益者的份额分到落后个人、阶层、民族、国家手中。

总之,人人投身市场,奋力逐利,我们的明天就真能变得更为美好吗?我绝对相信詹膑的善良与道德水准,但他的观点存在的危险是,认为我们不需要做些什么,市场通过利益的诱饵,可以去让想得利者打破不合理局面,建立合理局面。问题是,对资本和商业的“合理”,完全不等同于对个人幸福或社会美好的“合理”。

所以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反而更出现反省和警惕。Lessig说,互联网本质并不代表民主和自由,商业已经在戕害公共领域的自由与创意,他呼吁立法者的介入,从代码(code)层面的介入。另一位法律学者Fiss则认为,古典自由主义对政府行为的完全抵制,已然不适用于当下,“不作为”亦是一种“作为”,无助于维护真正言论自由的精神。Colin Sparks在研究东欧社会后的结论是,市场化完全没有带来有些人所期待的民主,过去专制政权的官僚和精英们摇身一变,立刻成为商场弄潮儿,普通人的生活没有更好,反而更差。

当然,我的观点和立场也有危险,需要留意的是不能不注意细节和事实而盲目批判,道德优越与否也不是研究水平高下的准绳。

大家讨论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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