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拉什(Scott Lash)的《从社会学到媒介学:U时代的媒介研究》,演讲时间并不很长,却给我很大启发。大约因为拉什教授的学术背景为社会学、文化研究、新媒体(他是著作等身的、与安东尼·吉登斯齐名的社会学家,后转向媒介研究、特别是新媒介研究领域),他在讲座中所提的文献我恰好也都有所了解,所以很容易跟上他跳跃性的思路和表述。
在听这次讲座前,我一直为一个问题而困惑:这个时代最前沿同时又不泛政治化或过于媚俗实用的传播研究应该是什么?传播学因为拥有不同的学科渊源,并采纳其不同方法论,研究领域也往往与人重合,如果你就近观察,很容易迷失。看毕国内学者所做的各类研究,我常常钻牛角尖自问一把:“传播学自身究竟是否有核心研究?”
撇开新闻学的史论不提,作为研究人类传播活动的传播学本身,目前在国内的发展线索尚不明朗。传播学理论研究,仍在整合、解释外国学者20年前至60年前的相关理论,这项工作尚未完成,也未出现自立的本土理论。传播学方法,主要集中于美国二战后兴盛的社会学和统计学方法上,刚刚开头。媒介经营管理,在微观层面不如经济专业研究者有竞争力,也没能和划出媒介经营管理特有的研究范畴;宏观上又和政治离得太近,研究往往变成没有数据、调查支撑的对策研究。新媒体研究则大大落于国外。那么,从国际传播学研究的整体来看,也是这种零碎的整合吗?是各个领域都和其他学科有所交叉?还是在这么多年的发展后已形成新的发展趋势?
有没有可能,媒介本身以及由媒介促成的社会建构及其对人的行为模式的影响等等,会是传播学理论层面的核心研究领域?其中包括媒介发展史、媒介形态变化、媒介素养、数字媒体与社会建构等等……但我找不到可以解决我的疑惑的文献。
因此,在听到拉什教授的讲座时,突觉眼前一亮。这位伦敦大学史密斯国王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的主任,年纪不小,关心的倒是我这个年龄层的小研究者为之热血沸腾的无所不在的数字媒介时代(Ubiquitous Time),所谓U时代中的传播现象。他所讲的两点让我有拨开云雾的感觉。
一是传播学研究的大致发展阶段。虽然以前所读的传播理论史已清晰划分传播学研究的发展阶段,但拉什教授的概括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学科本身亦处于发展演化过程中,应对的是不同社会现状中的传播情形,所以不能以固定的视角来看待一时的研究情况。30年代时,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新闻研究(journalism)[因为当时在社会中扮演大众媒介角色的正是大众报纸]。进入60、70年代,学者们研究的重点放到了电视研究上面[因为电视取代报纸成为遍布家庭的媒介,也因此激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个阶段的研究者很多都有文学艺术的学术背景,拥有英文系的文学研究传统,同时一部分研究者有社会学的传统[我想主要体现在方法论上吧]。而进入80年代,随着整个学术界的语言学的转向,semiotics等等进入传播学研究的领域,学者们开始关心媒介的语言,将媒介当作文本来加以分析[并诞生了一大批经典研究]。这个时候的一个经典研究模式就是:生产者将文本传递给受众。对生产者的研究和对受众的研究被放在社会情境中进行社会学研究,而对文本进行语言学的分析。对媒介的研究却不多。当时代迈进到2000年左右,随着U时代的到来,媒介环境变成沉浸式的无所不在,人类一切通信方式都发生改变,并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生活,这时候的研究便终于走到媒介学(mediaology)。这个媒介学,是不是就是我认为现阶段传播学研究的可能前沿又核心的内容?
为什么是媒介学,而不是社会学视野中的媒介?这就涉及到U时代的规则(rules),也是本次讲座具有启发性的第二点。在拉什看来,在这个时代媒介已经拥有了自身的特点和逻辑。他顺便上溯到英国文化研究/媒介研究的两个出发点(position): 一个是威廉姆斯派,一个是麦克卢汉派。前者关心的是媒介与社会、媒介与文化,认为对媒介的研究要置入媒介所处的社会逻辑中[也就是说社会是可以容纳媒介的一个框子,媒介在其规律下运作]。后者认为越来越多的空间将成为媒介空间[就是麦克卢汉著名的“媒介及信息”了,媒介个体的特点将对社会历史文化发生影响]。当电脑技术与媒介最终结合在一起时,麦克卢汉所谓的“地球村”才真正出现,而威廉姆斯的论断也终于变成过去时的“曾经正确”(was right)。在数字化、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无所不在的媒介空间改变了我们的社会形态,人们可以轻易与身处的环境分割并进行远程通信,这样便可以顺利逃离传统社会的社会逻辑与社会规范,形成新的行为模式。
社会学研究出身的拉什忍不住搬出涂尔干,大谈了一番人与动物的区别,人类社会得以建构和生存的依据。他最终想说明的是,在传统社会中的社会规则有两类,一类是法治的(constitutional),一种是规范的(regulative),用来调节和控制人类的行为。而在当下社会中,无所不在的媒介所构成的规则是生成式的(generative),通过代码(code)来不断生产意义、生产物质。这便是U时代。
在我好奇的追问下,拉什告诉我他们研究团队目前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实验法,而且在很多时候要自己创造方法论,因为他们所做的研究都与最新的媒介技术发展紧密结合,而且这些媒介技术又往往与生物技术或基因技术联系在一起(基因,不也就是代码所构成的信息载体吗)。而他们的主要研究范围是生物媒体、基因媒体、媒介艺术以及因特网。很多研究也与商业结合紧密。当国内的研究终于认识到社会学的调查法、访谈法与统计学方法可应用于媒介市场研究、新媒体应用研究的重要性时,这些媒介学的研究者已经大规模使用实验法,真是难以想象。
《 “U时代的媒介研究” 》 有 5 条评论
[…] U时代的媒介研究 […]
[…] 第二位关注的是新媒介环境下新的受众研究范式。研究者认为,当今这种无所不在的媒介环境(U时代)下,媒介生产与消费的混淆,真实与虚拟的混淆,受众不再是传统的“受”众。研究者对受众研究传统的演进有不错的文献综述,从商业社会中将受众作为“大众”、“阅听率”中的数字、消费者整体的对待,到使用与满足等理论对受众主动性的部分肯定,到文化研究传统中对“积极受众”、“编码-解码”、“对抗性解读”的阐述,再到1998年由Abercrombie和Longhurst提出的“观看-表演”范式。研究者还引进了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以及文化研究中的”迷文化“(fan culture)等概念,试图分析当今社会中媒介使用者的消费-再生产及此后“抗拒”或“入迷”的不同选择,然后选择两个案例来剖析。 […]
[…] 波斯特值得借鉴之处还包括,合理引进了福柯的话语理论和“全景监狱”(panopticon)概念,来分析一个数据库普遍存在的社会中的话语及权力结构。直到今天,这种分析仍然是具有意义的,而且随着无所不在的媒介环境、互联网的发展及搜索引擎等新话语出现,更具显著性。 […]
[…] 至于所谓“网络生存”,还记得六、七年前以“网络生存实验”为名的可笑一幕:几个人被关在房间里三天,必须通过互联网获取饮食,还要进行一些娱乐、学习、购物等网上活动,电视台对此进行了录像播出。今天看来之所以可笑,是因为这些当时看来又前卫又困难的事情如今人人都能做到,而且做得更好。不是今天的人更聪明,而是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媒介环境在短短六、七年间飞速发展,让我们可以如此轻松从容,脱离“生存”困境,追求精彩“生活”。这个时代被称为U时代——Ubiquitous Time,无处不在的媒介的时代。 […]
其实每一种研究方法都是可行的,只是要同你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应该鼓励百花齐放和推陈出新的精神。实验法是研究人机关系和社会使用行为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同样也有它的弱点。我想,对于Lash来说,重要的是对观察结果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