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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为印度洋海啸、地震灾难做什么?

国内传统媒体上对此事件的报道很多,但是几乎没有提到普通百姓能做什么、在做什么、要做什么,也没有提供什么捐助渠道。

与之相反,互联网上呼吁的声音此起彼伏,连成一片。有很多原因,比如上网者总体来看更精英化,更有全球视角,更有地球村民和世界公民的认同感,更易获得与传播资讯,……等等。

你我能做什么?传播信息本身也是一种援助:

CNBLOG上,最近的几篇日志大体上记载了中文blogosphere里的相关活动。下面是一些最重要的信息:

  • mountain:在中文和英文的维基百科里有中国各国相关援救机构的联系方式。
  • zheng:这里只列我所知的人民币捐助通道,欢迎补充。凤凰慈善基金

    中国红十字总会

    捐款帐号请自己到上面两个页面查看。

    红十字总会提供了电话供咨询:010-65139999

    (请传播)

  • shizhao:面对这场大灾难,中文blog圈的反应也越来越多。开始还只是做一些相关的介绍,诸如Zheng介绍了Flickr上手护东南亚schee的系列介绍,海边的贝壳对wikipedia上相关文章的介绍。

    现在则已经到了行动阶段:台湾blogger已经建立了一个专门的blog来提供各种信息和帮助——東南亞強震、海嘯援助Blog

    如果你也有blog,请使用下面的图标和代码来连接“東南亞強震、海嘯援助Blog”,以便把消息更快、更广泛的传播出去。

    海嘯援助串連

    请尽量发挥blog的力量吧。

——如果你也是一个blogger,请用你的网志,哪怕做微不足道的一点小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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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们这些迷失的“博”“客”……

“迷失在博客”,作为一个网志作者,我自然要屁颠颠从RSS文摘中挑出来看。不看则已,一看果然不出意外的令人失望——迄今为止还没见过传统媒体上有过像样的关于网志的文章呢,这回,向来善于把握数字时代脉搏、在文字间眼花缭乱跳舞的尚进同志,也“迷失”了。

博客青年这个自造词汇,正在试图将文学青年、打口一代、数码儿童等归集在自己门下。博客在中国正悄悄的从小众乐趣,演变为大众趣味,而此时争论与非议都无法说清,中国的博客该走向何方,套用2004年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得主索菲亚·科波拉的句式:迷失在博客。

为了套用这个时髦的电影名,尚进强行替中国的博客走向操了一回心;他也真的“自造”了“博客青年”的词汇,来给一小撮族群贴上标签,分门别类。制造并粘贴标签,这本来就是媒体的拿手好戏嘛。

随便挑几处,可以玩一个叫做“大家来找碴”的小游戏:

  • 尽管在中国网络上人们还在为blog的称呼争个不休,但是Blogger、博客、网志、部落、部落客、部落格,这些仅仅是叫法上的分歧。(——还好他没把blogging也列进去!)
  • 值得回忆一下的博客媒体事件还应该追溯到2002年的莫斯科剧院劫持人质事件,当时俄国博客LiveJournal在自己的博客站点上不断发布一手的现场报道。(——livejournal.com好像是托管商?)
  • 凭借网络的声音,《圣何塞水星报》的专栏作家丹·吉尔默,在一年一度权威的《技术营销》“媒体影响力报告”的“媒体最具影响力的人”排名中,一下子从去年的第20位跃居到第7位(——这事儿似乎发生在02年)
  • 微软在11月份借助MSN 7.0试用版的发行,悄悄的也加入到博客服务中来,尽管微软并不承认这是博客,但是从页面风格和功能的设置方面,微软MSN的Spaces俨然简化版博客(——是啊,MSN space中文版里写的明白,网络日志,当然不是“博客”)
  • 著名在线搜索引擎Google不仅成立了专门负责博客注册的Adsense公司(——原来是专为博客啊)
  • 一位用户的态度很坚决“我绝对不会放弃我们最可宝贵的权利,在网络空间里自由地对事物进行评价。”(——搜一下,我还有印象,似乎是boingboing网站的编辑?)
  • 于是马上有博客站出来职责商业化在扼杀博客精神,那么什么是博客精神呢,这几乎是一个无法说清的问题。(——自己说不清的问题,就是无法说清的问题吗?)

我的评价是,外行人写给外行看的东西,搜索资料能力9分,写作能力8分,深入思考和观点5分以下。horse干脆:“攒的!” steel 嗤之以鼻。synyan说,这篇文章和Time的文章长得有点像。

由尚进联想到另一位媒体新锐许知远。想到他是因为看到cathayan的一篇好文章:“把自己写成一种现象”:

很不幸地,众多声称学习曼氏写作的人从来没有把他当回事,他们不重事实,只重自己的感受,不再罗列低级趣味,反而大量堆砌高级的起英儒法儒美儒来了。这其中的典型就是许知远。他最近的一篇《寻找回来的历史》,名字就读不懂,后面的内容更是恐怖,读将下去,你能知道几个事实?出租车司机善谈?还有什么?真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写的是:中国是用来被感知的,我们必须通过一些更简单、更微妙的方式去体会。至于如何更简单、更微妙,以及简单的是否还能微妙,微妙的东西是否简单等等,许知远是不再说了。……但这样一来,他无非就是把文章当作一种“秀”,写作也自然为此秀服务。既为秀故,就讲究个华丽,讲究个上镜,上下五千年,纵横8万里,这边天下无贼,那边就是江村经济,就要求有凹凸感,层次感,再打上深深的眼影,涂上重重的唇彩,镜头里看尚可,接近了不就是个鬼么?曼彻斯特虽然罗嗦,却能让我们知道某年月某州教育局因为没钱裁了1000人,而不只是些:每一位思想家总是试图寻找破解社会结构秘密的钥匙,为一个群体赋予更大的意义,相信是他们在驱动历史,比如熊彼得。。。曼彻斯特写了不少,他的文体似乎尚未成为某某时代的标记,但许氏文体却很有可能成为一个历史上被研究的对象。

taras在年初也谈过 许知远出名说明啥

其实许知远干的活跟秀水街小贩差不多,把人家几十年研究的心血,直接拣一段,挑选容易理解的,也不管在什么语境,照抄,窜把窜把,就开始高呼,世界最先进思想,便宜卖啦。于是读了之后,也有仿佛逛秀水街买了世界名牌的快感。思想上仿佛上了一个境界,我与世界牛比们一起对话思考了。你看看人家说的,正合我心,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他们的砖都拍得有水平!打蛇打到了七寸。不要跟我们说“做人要厚道”。其实在板砖横飞的时候,我也在心里暗自警醒,以后别犯同样的毛病,要不然被死磕的那就是自己!

尚进或者许知远,大约都是同龄人。在这一拨70后的人中他们或许也算是聪明的、勤奋的、有学识的,他们本来可以做得更好,但是在赞誉中,在媒体圈的挥洒文字四处逢源中,他们迷失了。他们真的以为自己非常的“博”——人很难什么都了解,但是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东西,用自命不凡、居高临下、裁判式的口气,纵横捭阖得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很牛,这的确是“博”“客”才摆得出来的pose啊。

还有更多的专栏作者、记者或编辑也迷失了。迷失在酒桌饭局,迷失在三里屯后海簋街,迷失在广告商递来的一摞摞钞票里。记得李希光教授曾经谈到过类似的事情,大意是,当记者、编辑们的收入远远高于他们的采访对象时,他们很难俯下身子去贴近社会底层,倾听草根的声音了。这不是说,所有记者都要去当三农问题记者,但是当房地产、汽车的记者从来不会为消费者采写新闻而是围绕着老总、大师、峰会的时候,当记者、编辑们自己成为“精英”开始高谈阔论以观点代替事实的时候,难道我们不该对着越来越厚的报纸、越来越多的谈话节目拍拍屁股,说声“去你妈的”吗?

当然不完全是尚或者许的责任。我开玩笑地对三联生活周刊的朋友说,你们杂志就是一份唯美国马首是瞻、无比崇尚中产阶级生活的杂志,如果我是中宣部领导,一定首先把这类杂志一刀拿下。嗯,其实目前中国媒体的议程,已经越来越多地从中宣部手中,转移到西方尤其是美国的传媒巨头集团手中,政治、经济、文化、时尚,他们谈啥我们谈啥,他们好啥我们好啥,从读书到穿衣到美国打伊拉克,概莫能外。当年国内精英们联合签名声援支持美国“解救”伊拉克的闹剧,至今余音绕梁啊。

迷失,迷失。除了媒体圈,搞学术的也迷失了。Z9歧义·污染·创造力,讲的是关于“网络语言污染汉语”的争论,里面说:

大名鼎鼎的薛涌薛大学者也跳将出来,首先讥讽李教授号称语言学家却不懂网络语言,是为“失职”,接着又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做了一个推测:“作这种指责的,多半是些丧失了创造力的文人”。薛大学者出言不逊是出了名的,但他这么讲却把自已推到了一个极端。显然,他自己是自愿这么做的。反对“网络语言”者最极端的一个说法是:“网络语言”是在革现代汉语的命,而薛涌在他的文章却偏偏要说“如今到了键盘、网络语言的时代,语言革命已经是大势所趋”。反对者另一个更为情绪化的说法是“网络语言”是“垃圾”(google网络语言+垃圾,共有4690项结果),而薛涌却偏偏宣称“文化前进的动力,往往就源于这些所谓混乱、庸俗、低级的社会现象”。他把自己,把“网络语言”完全放到了激进主义的最前沿。曾几何时,我也如他这般激进,但现在我觉得,这种想法太过火了。

看来不是我一个人对薛“博”“客”有看法啊,原来他“出言不逊是出了名的”。我的印象是,他还谈过几回体育的事儿。他似乎对一切领域的问题都能发言,都是专家,都是媒体的宠儿! 但是发言不乏主观臆断,偏激,情绪化,总之像个小愤青。还有些只对某些领域问题发言的,但是却对一个领域内所有的问题都发言,比如喻国明,媒体最爱他了,一切关于“传媒”的问题,他都会以专家的身份侃侃而谈,这也没啥,人家本来就是研究这个的啊。可是我昨天看到北晨报报道《竞报》创刊,喻对一份发行两天的报纸大加夸赞:《竞报》是一份有理念的报纸,不是单纯的“市场随动型”报纸,《竞报》所倡导的“均衡发展的生活哲学”的办报理念点到了文化选择的最高层面,有相当境界。——受不了了,这是搞学术的人应持有的态度吗?只能说,他也是个“博”“客”。

水木最有思想的女blogger之一,amonad,在本文留言中说:“刚看见新京报说桑塔格,朱大可又在说,整个中国能够与桑塔格心心相印的只有寥寥数人。:( 莫非他是苏珊的经纪人?

哇哈哈,生活中本不缺少幽默,缺少的是发现幽默的眼睛!

让我以warseller同学今天的msnmessenger昵称来结尾:“老师说,不要跟公共知识分子玩。”——嗯,不要跟“博”“客”玩,还是跟我的blogger/网志作者们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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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媒介

为了翻译好丹·吉尔默今年7月出版的著作 《We the Media, Grassroots Journalism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的书名,我三更半夜地求教地球另一头的KGB老兄。

对于后半截,大约没什么疑问:“民治、民享的草根新闻学”。关键是 We the Media,和作者提出的该死的概念“wemedia”。其实以前也曾讨论过此话题,在owen征求该书书名的日志里。

KGB认为:

it means something like 作为媒体的我们 我们作为一种媒体
不是说”我们即媒体” that is wrong
we are the media = 我们即媒体

KGB建议译为“我们,媒体”。经讨论,我们觉得这种方式意义丰富,能有开放式解释,嘿嘿。我最终采用的译法是“我们,媒介”。我始终认为:

  • media作为传播学最重要最核心的关键词,目前来看国内主要译作“媒介”,而“媒体”严格来讲,更多地被理解为媒介组织和媒介机构,比如说凤凰卫视或者人民日报是媒体云云。其实媒介、媒体的具体意义辨析以及其与media的对应关系,国内学界的探讨也已经好多年了,但究竟谁算得权威,也难有定论。我个人的偏好是用媒介来泛指信息传播中介、技术形式和手段、理论探讨层面的抽象概念等,而用媒体来称呼具体的新闻传播组织机构。

然后,wemedia。我跟KGB说这个简言之,应该就是指Blog啦,他FT。

我们均认为“自媒体”的常见译法,无法体现WE所包含的众人、认同、有交互等概念。最后还是他提议用“草根媒体”:we ARE grassroots, as opposed to mass media and public media

好吧,我最后用的是“草根媒介”。

嗷嗷,洗把脸,上班去吧!人生真是凄惨啊,希望不要在地铁里睡过去,坐两圈……

Update:坐了圈地铁倒公车折腾到单位,路上想起来,既然we 和 the media作同位语讲,是否可以翻译成“我们=媒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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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宝盒 沙丘魔堡——水木blog崩溃亲历与感想

般若波罗蜜!既然月光宝盒把我们带回了11月30日,它还能把我们带回吗?

在smth_blog版面,blogger们纷纷跑来哀叹:怎么办?不玩了!有没有搞错! 在管理员内部版面,几个管理员短暂地表达了自己的灰心丧气之后开始积极主动想办法。以windtear为首的管理员们发布了: “[公告] 请大家共同努力 把这次blog的损失降到最小”,有效地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windtear保留了从12月6日开始的全站blog数据,可以帮助恢复;其它网友也开始想办法,共享feedemon等rss下载的信息,在google/baidu的网页快照里寻找……一派灾后重建家园的景象。

其实这样的事件,对整个Blog或者blogger本人而言,都是巨大的打击。数据或可勉强恢复大部分,但是信心和热情的重建却非一夕之功。

作为个人而言,即便在恢复后,我会损失什么?近三万的访问量,天上的浮云;但是朋友的几十条评论丢失了;一以贯之的blog的时间逻辑被打乱了。这好像一记警钟,敲在每个人头上:在这个数据即历史的时代,在我们每天孜孜不倦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做、一切都通过键盘输入电脑传上网络的时代,有没有想过数据是如此虚妄而易擦除?虽然互联网的产生根源就是为了分布式去中心化,但水木的一场小病痛就可以产生大动荡,让几万人的一月心血消失;而其它的商业blog托管网站就那么可信吗?当发生病毒、自然灾害的时候,谁能保证一切不化作飞灰?像ytht这样仿佛从未存在过的青春幻影,也在提醒我们技术以外的人为灾害随时可能降临。

小时候,小虎队有首歌叫《沙丘魔堡》。现在还记得清楚,关于青春的理想,那就是月光下充满魔幻色彩的沙滩上的古堡,美丽而脆弱。Blog,乃至我们的数字生活,容易得到也常意味着容易失去。加菲猫会评论:“BLOG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

那么还要blog吗?blog还有意义吗?尽管灰心,但思考之后,会得到肯定的答案。

个人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1、备份、备份、备份!既然数据即历史,那么用多种手段备份对你有意义的东西是必要的,硬盘备份,刻光盘,以及网络备份——我打算在别处再建blog一个,同步更新,与水木blog互为镜像。

2、生活,把重心放在生活和行动上,让书写为他们服务。去追求真正的意义。即便我十多万的访问量化为乌有,但是我知道,我的每篇文章,的确已经被成百上千的人读过,他们产生了共鸣或不同意见,这才是重点所在!从这个意义上它们是不朽的。而同时,书写的本身就是思考,我正在写的这篇文章,即便在发表几天后又消失了,但它已经让我重新找到意义和重心所在——它没有白白存在过。

此外,可以预计的是水木blog将迎来它的低潮期。尽管在无数次当机的郁闷中,我也曾想彻底放弃这里,去别处“重新做人”。但冷静下来,我还是决定再开一个,互为镜像。因为水木清华BBS是我的cyberhome。1997年,我从主楼开放实验室,从水木清华BBS开始步入CYBERSPACE,它伴随了我的成长,让我结识了许多好朋友,直到今天仍在对我的人生发生影响。这一生里不论从地理上还是在cyberspace中,我都一定会走得更远去更多地方,但我或许永不会彻底告别水木清华,只要它还存在,没有遭到灭顶之灾。

——读到本文的每个blogger,一起来珍惜和建设我们的网上家园。尽管水木还有那么多值得抱怨和应该改进的地方,但是它是完全非商业的,完全免费的,这在如今益发可贵。在这次“月光宝盒”事件中,你又有什么想法呢?欢迎留言或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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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的武器对付侵权

昨日冬至,今日京城雪花纷飞。从今天开始,法释[2004]19号文,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生效。

这份具法律意义的文件中包括一些与blog,与网络传播密切相关的内容:

第五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及对“未经许可”和“复制发行”的进一步解释:

第十一条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第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那么很好,对于nathan当商业网站剽窃BLOG,让我们向它们宣战! 中所提到的类似事情,又或是已经被许多人指责的blogchina这一商业网站免费转载文章一事,blogger或者原创者们有了法律的依据来“宣战”,比如要求获得报酬、停止侵权等等。

但在我这样的法律门外汉看来,有些新的问题是不得不注意的,例如:

1、google广告已经被越来越多的blogger应用在自己的blog中。按照上面的条文,放置这种“收费广告”是否已经属于“以营利为目的”?尽管大多数人没有真的收到钱,但从理论上,当放置google广告的个人网站或者blog免费转载其他人的原创作品时,是否就已经违反上述法律?又是否违反“创作共用协议”中“非商业用途”的声明?

2、既然网络传播属于“复制发行”,那么“五千”或者“五万”的件数如何判定?按点击率?访问的ip地址?流量?把所有单篇文章的pageview累加?——如果这样的话,恐怕某些网站的负责人得坐一辈子牢了啊。

3、非法经营数额。当网站通过侵权获利时,哪些包括在非法经营数额内?广告所得?风险投资呢?

4、该条文里还有“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这是否意味着,对于blog服务提供商,也要承担部分相关责任和风险?

……这些问题,也希望能有相关的专家来指点一二。

毕竟,我们在高兴于有了法律武器对付侵权行为的同时,也要千万留心,自己别有意无意地成为了违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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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城市

我们的时代永不缺乏那种一句话唤起人无限遐思的大师。不论其专业领域成就如何,至少,这类人已经牢牢掐准时代的脉搏,像情场圣手懂得如何撩拨怀春少女心弦一样,教大众爱得发狂。

《三联生活周刊》041213:建筑师库哈斯说他设计的中央电视台新大楼所有的摩天大楼都是垂直向上勃起,以显示其阳具般的威力。我向来反对男性中心主义,所以我的摩天大楼是一个单性生物,它折叠向上,然后扭转回来,插入自身,从而可以自我繁殖,生生不息。

这样的话语具有十足的幽默效果,尽管说话者那样的一本正经且中气十足,但还是让我忍俊不禁。我首先想到一种生物叫猪肉绦虫,该寄生虫雌雄同体且全身无数生殖器官,随时可盘旋缠绕,“插入自身”,从而“自我繁殖,生生不息”。可惜库哈斯未曾想到早已身体力行反对男性中心主义的猪肉绦虫,否则央视新大楼将更为精彩绝伦。

从中国到全球(这个名词或许确切来讲是指西方,尤其欧美,尤其美国)媒体,史无前例的规模庞大,数量众多,这当然是“自我繁殖,生生不息”的结果,是以不难明白为何媒体中弥漫的力比多也是史无前例的浓重。窥淫者找到同好,暴露癖成为英雄。白天,听到看到的“性闻”令人们倍感自由,公开谈论“性事”则是他们具有勇气和力量的证明。夜晚,他们却开始焦虑,焦虑自己在性上的不达标不入时,男人不够硬,女人不够挺,等等诸如此类。

从压抑走向泛滥,从躲避走向利用。半个世纪前的麦克卢汉就已经看到并且描述,他身处的工业社会里,汽车被普遍地看作阴茎的象征,坚硬、富有力量感和速度感,同时又是子宫的象征,提供庇护和包容。时至今日,一件商品假如不被涂抹上性的色彩,似乎就不知道如何做广告了。

鲍德里亚说:“女性通过性解放被‘消费’,性解放通过女性被‘消费’。……性欲是消费社会的‘头等大事’,它从多个方面不可思议地决定着大众传播的整个意义领域。一切给人看和给人听的东西,都公然地谱上性的颤音。一切给人消费的东西都染上了性暴露癖。当然,同时,性也是给人消费的。”

而今,在我们城市里对普通居民而言毕生最大的一件消费品:房产,乃至建筑,也开始“谱上性的颤音”。而且常被冠以“革命”或“解放”之名。

其实除去春宫图,难道我们没有其他有想象力的叙事方式了吗?

比如,这种始于自身又归于自身的东西,很容易让人想到一条从自己尾巴开始吞噬起的蛇,想到莫比乌斯带或者克莱因瓶。一个没有内外之分的、只有一个面的“瓶子”,这难道不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吗?

据称,已经有人制作玻璃克莱因瓶出售,并宣称:

  1. 四维空间中的克莱因瓶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而这些玻璃克莱因瓶看得见摸得着。
  2. 由于采用了单亏格拓扑面,克莱因瓶具有内置的把手,却不增加成本。
  3. 可以微波加热,无需电池,无需担忧千年虫。
  4. 玻璃克莱因瓶可以转换为超过1023尔格的能量,ACME免费提供需要的转换方程。
  5. 玻璃克莱因瓶的原产地星球富含二氧化硅,无需担心为了生产该产品需要砍伐热带森林、深挖矿井或到南极挖石油。
  6. 玻璃克莱因瓶绝不包含磁单极子。
  7. 请不用担心罗仑兹收缩(狭义相对论效应),玻璃克莱因瓶在任何参照系下面都不改变拓扑特性。
  8. 玻璃克莱因瓶没有使用昂贵的钯化合物,因此几乎没有引发室温核聚变的可能性。
  9. 绝对只有一个洞,ACME的质量监督员会仔细检查每一个产品,请放心!
  10. 如果你在瓶口放一个Maxwell妖,可以任意践踏热力学第二定律。
  11. 如果要在玻璃克莱因瓶上绘制地图,请准备六种以上的彩色颜料,四种是不够的。


这难道不是无涉于性的很好广告词吗?

香港有部向粤语片致敬的电影《金装难兄难弟》。主角是从现代回到六十年代的“后现代艺术片”导演“王晶卫”,在六十年代执导了一系列没人能看懂的电影,摄影机前,几个演员面无表情如走马灯般穿梭,导演大点其头,赞道:

“好!好!极好地表现了后现代状态下,城市人的焦虑与疏离……”

某处某人问:“导演,你说什么?为什么我听不懂?”

导演:“……啊?其实,我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为什么,没有人冒冒失失问一声:“对不起,库哈斯大师,你在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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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漩涡

在地铁里阅读麦克卢汉的《机器新娘》,和打盹的感觉差不多。这本书里的59个篇章都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彷佛在地铁轰鸣声中掠过脑海的一个个朦胧不清的梦。麦氏照例发挥他爱吊书袋、长于修辞的特点,拉拉杂杂,非线性结构,不下结论而全是四处乱蹦的灵感火花,十句话里一句精辟两句废话三句模棱两可四句或有启发。然而他给了后人一个时代的文化的标本、剪影或者镜像。

为什么不在blog里书写和记录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呢?在那些最为八卦、热闹、鲜活的,被时代巨轮飞速前行所激起而转瞬即逝的浪花泡沫中间随意拾取。不用也不能像麦克卢汉那样旁征博引殚精竭虑,但可以学习他的态度:

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我们这个时代里,成千上万训练有素的人耗尽自己的全部时间来打入集体的公共头脑。打进去的目的是为了操纵、利用和控制,旨在煽起狂热而不是给人启示。在人们脑子里留下持久的烙印,使大家处于无助的状态,这就是许多广告造成的后果,也是许多娱乐造成的后果。

他用爱伦·坡笔下的水手从漩涡逃生来比拟陷身于现代社会媒介洪流的人,引用水手的话来说明应有的心态:

我一定是精神错乱了,看见这些漂浮物时,我竟然推测它们各自不同的下沉速度,并从中寻找乐趣。

然后进一步指出:

他用旁观者的态度观察自己的处境,这样的理性距离使他从中得到了乐趣;乐趣又给他线索,使他能够选择逃离这个迷宫一样的大漩涡。……许多习惯于道德义愤的人,可能会把寻求消遣的态度当做道德上的麻木不仁,但是,气愤和抗议应该出现在一个新过程刚刚开始的阶段,我们目前已经进入了一个高度发达的阶段,这个阶段不仅充满破坏力,而且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新的发展势头。对了解新的发展势头的人来说,道德义愤是非常蹩脚的向导。

——以上段落均摘自《机器新娘》作者自序

赞啊老麦。向你学习,辟“时代”栏目,录如是我闻,写如是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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