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闻:淫秽视频之罪


近期国内有两起与“淫秽视频”相关的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

一是“广东网民上传淫秽视频被判刑八个月”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本月2日对一起网上传播淫秽视频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黄某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10日20时许,在广东省普宁市占陇镇经营一家手机店的被告人黄某在优酷网站注册了一个名称为 “ABC851021”的账号。为了博得高点击率,黄某将自己电脑上储存的长约4分钟零9秒、内容为一男一女赤身裸体发生性行为的手机视频《菜头功夫》上传至优酷网供网民免费浏览。为吸引眼球,黄某还特意将该段视频改名为《普宁之最》。
今年3月5日,佛山市公安局网络民警在执行网络监控任务时发现了上述淫秽视频。同月21日,公安人员根据被告人黄某上传视频时留下的IP地址,在普宁市将其抓获归案。
经鉴定,上述淫秽视频共被点播25274次。另外,共有83名网友“顶”该视频,39名网友“踩”该视频,20名网友对该视频进行了评论,还有19名网友将该视频收藏。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高达25274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综合本案的其他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禅城区法院的区法官表示,以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比如色情视频为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要以牟利为目的的,实际点击数超过1万次即可定罪;而不以牟利为目的,则只要超过2万次也可定罪

据媒体报道,法官称“市民要学会分辨淫秽物品”

禅城区法院刑庭的陈英姿庭长就本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说,由于互联网实行的非实名制,播客(视频分享)、论坛等新技术更是像波涛般一浪紧接一浪地向人们涌来,众多网民总以为自己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隐私或淫秽照片、视频不会被觉察。殊不知网民们从哪里进入网络,以及在网络里的一言一行,均会被各家网站的终端服务器以其独特的方式记录下来。本案中,公安机关就是通过翻查陆某实施犯罪行为时在优酷网服务器上留下的IP地址,顺藤摸瓜地找到陆某的。而留在优酷网服务器上的记录则成为了陆某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证据。

陈英姿说,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络隐私权、网络淫秽信息传播等领域有较为健全的规定,而公安机关也逐渐加大了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一旦故意传播淫秽物品,极有可能被发现而受到法律制裁,构成犯罪的最高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另外,法律不单单制裁传播淫秽物品者,浏览淫秽物品者也有可能不小心踏入法律的雷池

陈英姿呼吁市民首先学会分辨“淫秽”物品,然后远离它们。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的录像带、录音带、影片、电视片、幻灯片、照片、图画、书籍、报刊、抄本,印有这类图照的玩具、用品,以及淫药、淫具等。但夹杂淫秽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生理、医学知识和其他自然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在法律、法规查禁之列。

另一起事件是“下载一部淫秽视频被罚款1900元”。

28岁的任超奇和同为南阳市民的李晋是生意伙伴,二人在南阳光彩大世界开了一家汽车配件店。8月18日,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网警来到店里,称李晋的电脑涉嫌传播反动(不良)信息,要进行检查。为做生意方便,今年4月任超奇把自己的电脑从家中带来,当时也放在店里。
任超奇说,网警当时顺便也检查了他的电脑,发现了他下载的淫秽视频后,就扣押了电脑主机。任超奇称,这部视频是他2007年11月从网上下载的,长约30分钟。当时自己还没有结婚,既没有传播,也没有让别人看,完全是为了好奇,事后忘了删除。
9月12日,任超奇收到了警方的处罚决定书,称“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台电脑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决定对任超奇“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对此,任超奇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他称自己看淫秽视频虽然不对,但只是他一个人观看,没有传播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类似夫妻在家中看黄片,是否违法值得商榷。他说:“罚得太多了,如果罚500元,我也能接受。”
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称,对任超奇的处罚,有本人陈述、检查笔录和淫秽物品鉴定为证,处罚的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和第二十条。
记者查阅《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第二十条规定:违反第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事一经媒体公开,引发诸多议论,公众舆论和法律专业人士都普遍认为执法不当甚至此项法规本身有问题。有评论者云“天呐,中国还有没违法的网民吗?”:

由此可见,南阳警方发出的那张1900元的罚单虽然荒唐,但更荒唐的是公安部的那个《办法》——这里面的那些规定如果不修改,每个网民随时都可能收到罚单,而且警察会理直气壮地告诉你:我们是依法办事的!

这位评论者说得没错,“警警”和“察察”们确实和网友展开了激辩:法律怎么规定,我们就怎么执行

警察们很委屈:

9月20日,南阳网警支队队长刘路收到一封来自上海的邮件,一位网友竟声称自己家中的电脑中存有大量淫秽视频,“想去本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又恐怕本地不立案,所以想请南阳网警来上海办案……”
哭笑不得的刘路安排办公室人员回信一封:“你本身下载淫秽视频就已违法,如今再发这种明显带有挑衅性的邮件更是错上加错……”

对于大多数网民所担忧的“天下没有不犯法的网民”的问题,网警支队政委季德宾笑着说:“那可能不可能?我们网警办案有一套很严格的程序,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均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我们对入网电脑开展的检查都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并不是想去哪儿检查就去哪儿检查、想查谁的电脑就能查谁的电脑。

无奈的显然不仅是任超奇一人,丁立已经失眠好几天了。“吃饭也不香,干啥都没心思,脑子里尽想这个事儿。”丁立说,“手头还有另外一起案子,市里某机关职工在办公室电脑中存放20多部淫秽视频,到现在还没有处罚,你说以后遇到类似的案子究竟该咋办?”

我的感想:1. 视频真危险。2. 性真危险。3.互联网真危险。4. 中国真危险。

update: 关于第二件事情的新进展

在撤销处罚决定书中,警方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因为任超奇是初次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且情节较轻,对其作出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的处罚过重,因此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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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淫秽视频之罪”》 有 6 条评论

  1. hao ke pa! – “殊不知网民们从哪里进入网络,以及在网络里的一言一行,均会被各家网站的终端服务器以其独特的方式记录下来。”

  2. 大家禁欲吧~ 几十年后中国人就此消失于地球

  3. 弱智的管理者,没能力管理就一刀切。

  4. 大家快闪啊!!真理部来了!!!

  5. 呵呵,很河蟹嘛 ,很有中国特色嘛。另外问下链接做不做,我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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