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董秀海的媒体大法官·“清华博士”不是人


这两天,“董秀海”这个普通的名字成为网上热词,当然更热的词是“清华博士”,并且可预计的是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董和“清华博士杀人”将成为全国百姓街谈巷议的话题。

长假归来,我看到的第一篇有关报道标题即是:“清华博士生砸死邻居续:曾是清华优秀团干部”(青年时报)。震惊,于是搜索之。然而在浏览各方信息后,我感到失望与不平——媒体,你们有何资格充当宣判的法官?报纸、网站的有关记者编辑,你们的职业道德何在?专业素养何在?

最早报道此新闻的,似乎应该是浙江《青年时报》的“谁挡我建房我叫谁死 博士生卷入缙云山村命案”,当然原标题是否如此我无法断定,原因众所周知——中国的网站素来喜欢在转载新闻的时候由编辑“画龙点睛”地戴上最耸人听闻香艳刺激的标题。这一篇和上文中的后续报道出自记者毛剑杰、金伟锋、王嫣、柴鸿,而后被大江南北的纸媒体和大小网站,改头换面或一字不换地转载、摘编,迅速成为大众眼中热点事件。

阅读诸多报道后可得知:

1、在因建房而起的邻里纠纷中,董卷入数十人的斗殴事件,董母伤重入院,对方一人因伤致死,而后公安机关将董家四兄弟刑拘。案件仍在调查中。如报道中称:

“缙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陈伟坚证实,事发后不久,董秀海四兄弟即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陈表示,由于目前此案正在侦查中,所以不方便透露更多细节。”

既然事情未有结果,为何大标题、小标题纷纷称“清华博士砸死邻居”、“博士杀人缘于邻里纠纷”?我国正致力建设法制社会,即便证据确凿的罪犯在法院正式宣判前尚须称之犯罪嫌疑人,何况这样一起乱斗中尚存颇多疑点的案件?从各方面信息看,有没有可能死者并非董所杀?完全有可能。哪怕仅有万分之一可能性,那么这个因媒体宣判而背负莫须有罪名的年轻人,将面对怎样的人生未来?记者在“搞到大新闻”的狂喜中,编辑在“人人抢着读”的自得中,完全忘记了为人的起码良知,为新闻工作者的起码社会责任感。至于网站编辑们,甚至都不值得指责,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是新闻工作者,只是为了眼球、点击、饭碗的奉命剪贴工;然而又不得不指责,因为他们在类似事件从地方性爆炸为全国性的过程中“功莫大焉”。

2、有关报道采访对象为死者家属、匿名村民,均是对董的负面评价和描述。包括最关键的细节(董秀海以木棍砸马开亮后脑)和平日里的言行(横行霸道)等,均出自“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邻居”、“另一位村民”。现场并无记者在。然而我们却从一些报纸上看到了如临现场的绘声绘色的描述,就像下面这段《东方早报》记者戴虹红、葛熔金的神来之笔:

“此时正在田里干活的马开亮闻讯赶来。董秀海和他的3个哥哥手持木棒等凶器冲上来将马开亮摁在地上一阵乱打。董秀海看到一旁的马丽丹时,又冲过去一阵拳打脚踢。扭打中,董秀海用木棒猛击马开亮后脑,后者当场被打破后脑,昏倒在地不醒人事……”

两位名妓,你们以为是说书还是写小说?这是一桩命案啊。而信息时报的报道,也很难看到新闻基本的平衡性、中立性原则。

3、在那篇“砸死续”的报道中,浙江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杨建华这位专家评论道:

董秀海的道德水平并没有随知识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不具备一个社会公民最起码的道德修养规范。这是导致马开亮案件悲剧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董秀海的博士身份,使得他具有相当的优越感,心理上已经形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他希望无论在哪里、在什么事情上,他都是最强的。

杨专家有何信息依据可以做此判断?建立在虚无的事实上的评价,是不是一种倚赖专家身份的话语霸权?我倒想对杨专家发出评论:杨专家的社会责任心似乎也没有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他的专家身份,使得他具有相当优越感,心理上高高在上,他相信无论在什么事情上,无论是否了解事情真相,他对他人主观的评判都是不会有错的。

还有一位心理学副教授,也是一路货色。

4、在董的母校,他的同学、朋友通过网络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这些声音大多数反映了与目前媒体报道所勾勒的董秀海形象相反的一面。例如董的好学、亲和、奋斗等等。但这些声音迄今没有被媒体采纳(至少我没有看到)。诚然,不论是一个多么正直、善良、高尚的人,也存在杀人的可能性;董无论有多完美的过去,也不会影响他是否杀人的事实。但媒体为何不倾向于使用这一面的声音?为何不进行平衡、中立的报道?我的猜想是,有关的编辑、记者,他们愿意相信并使其读者相信董是杀人者,同时有意无意地将他的杀人同其博士尤其是“清华博士”身份相联系,进而去符合他们对这一标签的刻板印象:高分低德、心理障碍、娇纵、冷漠不平易近人……于是董秀海被强行圈入一群人,这群人至少包括刘海洋、马加爵……他们不是具有个体差异的人,他们是“大学生”、“清华学生”、“清华博士”。斗殴杀人是新闻吗?不是。清华博士杀人就是新闻。

从大多数受众而言,他们喜欢这样的报道、这样的偏见和刻板印象,他们也喜欢绘声绘色、刀光剑影、戏剧性、强者倒霉、刺激火爆。这样的事件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吗?是和人们切身利益最紧密联系的吗?不是,但它是最娱乐的——除了对卷进事件的极少数人而言。在阅读或报道“清华博士杀人”和阅读或报道“亮晶晶感情破裂”、“林志玲隆胸内幕”之间,有什么本质不同吗?没有。《青年时报》的记者或撰写耸人标题的网站编辑们,是在关心正义道德、做社会守望者吗?不是,他们关心的是报纸销量、网站点击、市场、广告、名声、奖金。于是,媒体与受众在娱乐中达成共谋。

值得庆幸的是,许多人拥有足够的媒介素养、理性和良心,他们在呼吁理智和公平。衷心希望这出悲剧能早日水落石出,正义得以申张。而不论事实为何,董秀海已经因媒体的行为遭遇了不公平对待。


《“宣判董秀海的媒体大法官·“清华博士”不是人”》 有 4 条评论

  1. 不管如何之下,多要事实伪依据,不可冤枉认和人,他青年时报是伪民要公证的,不是陷害人民,应该向董公开道歉。

  2. 青年时报已经为此报道付出代价:共卡赔礼道歉,赔偿董秀海的损失!

  3. 有没有可能,媒体的报道只是附和了公众的心理阴暗面–也许正是观众为他们提供了舞台?现在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已经变得模棱两可,在某些方面更像是失重般地下坠。由于科技和文化前所未有的发展,造就了如今这个奢靡颓废、荒诞无度的LOSS GENERATION。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媒体或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但未必是决定性因素。所以我想说的是,道德,只能从每个人自己做起。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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